(二)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專業技術人員的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即: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管理人員的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即: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直接入闈面試的考生,考生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
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七、體檢
(一)體檢人員的確定
考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的比例計算考生的總成績,根據各招聘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考生考試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入闈體檢人員(同一崗位入闈體檢考生總成績出現末名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的考生列為體檢對象,如出現面試成績也相同的,則對其重新進行面試,以再次面試成績高的列入體檢對象)。
報名時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達到1:3及以上,參加面試人員因缺考、違紀、棄權等原因致使面試人員達不到1:3(不含1:3)(含“可進入面試”的考生)的崗位,考生面試(專業測試)成績或考生考試總成績分數達到60分及以上的可具備體檢資格,但在按規定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時,仍由具備體檢資格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
直接進入面試考生,面試成績分數須達到60分及以上才能按規定比例進入體檢;如參加面試考生面試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的人數超過本崗位計劃招聘人數的,按考生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體檢人員。
(二)體檢
本次體檢參照公務員招錄體檢標準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按黔人發〔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黔人社廳發〔2010〕64號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體檢工作在縣紀檢監察機關監督下由黃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安排在指定的縣級及以上人民醫院進行,由指定的醫院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對于當場得出體檢結果的體檢項目,如體檢考生對體檢項目要求復查的,采取當場提出申請、當場復查的方式進行。復查結果由現場紀檢監察人員、體檢醫生和體檢考生本人當場簽字確認;體檢考生對體檢和復查結果拒絕簽字的,由現場紀檢監察人員和復查醫生注明情況,視為認可體檢考生檢查和復查結果。體檢工作結束后提出的復查申請不予受理。
對于不能當場得出體檢結果的體檢項目,如出現體檢異常情況,須延伸檢查的,由原體檢醫院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確定并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
體檢結論下達后,考生提出的復查申請不予受理。
體檢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等由黃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黃平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qdnhp.gov.cn/)公告欄另行通知。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時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