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在職人員須持所在單位及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1份(縣外機關事業單位在職考生還須持本縣組織或人社部門同意報考意見原件1份;特崗教師三年服務期滿經州級人社部門辦理正式聘用手續的,還需出具所在地人社部門和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1份);
7.本州生源現戶口不在本州的(2013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具有學士學位的往屆畢業生除外),還需提供原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戶籍系由我州升學遷出的書面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戶口薄上可以反映系本州戶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
8.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資格復審由黃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并按照本《實施方案》及《職位一覽表》的要求對照考生網上報名時填寫的《報名表》、考生提供的相關資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復審符合招考崗位所規定資格條件的報考人員,由負責資格復審的部門及工作人員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進入面試資格,并按該崗位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考生應關注復審相關公告,如因考生未閱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的而未參加復審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資格復審結束后,崗位復審合格人數達不到1:3的,在遞補復審期內實行依次遞補。黃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4小時內無法聯系和確認復審遞補人員的,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復審結束后,擬入闈面試人員名單和崗位取消及減少情況由黃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黃平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qdnhp.gov.cn/)公告欄等向社會公示。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考生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等情況的,不論在哪個環節發現,均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六、面試(專業測試)及總成績
(一)面試(專業測試)
入闈面試人員為經向社會公示無異議的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面試工作由黃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全程接受縣紀檢監察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入闈面試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面試,如不按時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因考生聯系電話變更、無法接通等導致黃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4小時內無法聯系入闈面試考生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負。
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知識的運用能力及適應擬招聘崗位工作的綜合能力情況。面試內容及面試方式由黃平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確定。
入闈面試的考生須同時持《筆試準考證》或《面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或本人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面試。
面試內容均不指定參考用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面試前輔導培訓班。
未參加面試或面試成績無效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由黃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黃平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qdnhp.gov.cn/)公告欄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