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擬聘用人員填寫《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審批表》后由仁懷市人社局報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三)聘用單位與經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的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報仁懷市人社局鑒證。
(四)按國家有關試用期的規定確定受聘人員的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后,經仁懷市人社局與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由聘用單位報仁懷市人社局備案。
(五)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逾期者,取消其聘用資格,空缺職位不再遞補。
十二、紀律監督
(一)對違反規定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體檢、考核、聘用等資格;情節嚴重的,兩年內不準參加仁懷市內的各種招聘考試;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招聘工作期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各項事宜在仁懷市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公示(www.rh.gov.cn),在通知時限內不按時辦理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招聘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并接受上級部門的檢查和社會的監督。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和回避制度。
本簡章未盡事宜由仁懷市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如出現重大爭議事項,提請遵義市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裁決。
招聘簡章在仁懷電視臺、仁懷市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www.rh.gov.cn)、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zyrs.gov.cn)上公示,其余事宜在仁懷市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上公示。
報名咨詢電話:0852-2235722 2235731(仁懷市人社局)
監督電話:0852-2235658(仁懷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