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從辦理正式聘用審批手續之后、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之日起執行,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職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三)報考區衛生局所屬鄉鎮衛生院職位的考生,經公示無異議后,按報考同一職位人員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選擇招聘鄉鎮衛生院。放棄自主選擇者,取消其聘用資格。已選定衛生院的考生不得重新選擇?忌谶x擇衛生院時,如考試考核總成績相同則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專業科目成績、公共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選定衛生院結束后,按前款要求履行聘用審批程序。
(四)區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招聘職位對執業資格未作要求的,在聘用后3年內必須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逾期未取得,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關系。
(五)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在201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不予聘用。
(六)被聘用的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七)被聘用的人員必須在招聘單位服務3年以上。招聘單位有其他要求的,從其要求。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之一,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報考人員應完成相應的各個聘用環節、程序。除因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可抗力外,符合條件的人選放棄面試及以后環節的、被聘用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試用期內主動申請放棄等取消聘用資格的,3年內(即2013年至2015年)不得報考我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人員有弄虛作假、惡意報考等情形的,5年內(即2013年至2017年)不得報考我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本簡章由南川區人力社保局和招聘主管部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