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考察政審
考察政審工作由市公務員招考辦統一部署,招考單位具體負責實施。考察政審應當組成考察政審組,考察政審組由兩人以上組成。考察政審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政審材料、做出政審結論、提出錄用建議意見。
體檢合格考生確定為考察政審對象。考察政審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審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在考察政審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考察政審不合格,由招考單位報經市公務員招考辦審定,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和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1年1月1日以來招錄(以招考年度計算)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3、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截止2013年3月5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4、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6、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7、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8、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9、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10、截止到2013年 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考職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的;
11、不符合招考所需資格條件的;
12、在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公務員期限內的;
13、法律、法規規定或經公務員主管部門研究確定不能錄用的。
十、公示和錄用審批
(一)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錄用人員,由市公務員招考辦在“貴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務員招考欄向社會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錄用的,取消錄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二)錄用審批
按照《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和貴州省《關于公務員錄用審批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黔組通[2007]122號)及《貴陽市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試行)》有關規定,對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招考單位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公務員錄用審批手續。
被錄用的公務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紀律監督
招考工作要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的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文件規定處理。
政策咨詢電話:
0851-7987136(中共貴陽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處)
0851-7989189(貴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位管理和考試錄用處)
網上報名、打印筆試準考證等技術咨詢電話:
0851-5759150(貴陽市考試指導中心)
監督電話:
0851-8129018 (中共貴陽市紀委派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察室)
(二)考試不指定考試范圍和考試用書,也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三)在招考各環節中,國家公務員主管部門出臺新規定時,按新規定執行。
(四)本《招考簡章》解釋權屬貴陽市公務員招考辦,未經允許嚴禁轉載。考生查詢《招考簡章》請登錄“貴陽人事考試網”、“貴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查詢報名信息請登陸“貴陽人事考試網”。
(五)在招考過程中,市公務員招考辦發布的各項招考信息(如減少或取消職位、資格復審、面試公告、體檢公告等信息)都將在“貴陽人事考試網”或“貴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有關網站公布的各項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閱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六)本次招考錄用工作未盡事宜,由市公務員招考辦研究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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