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體檢
(1)由區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招聘職位計劃數和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若總成績出現并列,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若筆試成績仍相同則再次進行面試(實際操作測試),以第二次面試(實際操作測試)成績高者優先)確定體檢對象。據西南農業人才網了解,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考生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2)體檢由區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
(3)區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醫院確認體檢結論的5個工作日內,將體檢不合格的結果告知體檢不合格人員。初次確認不合格的,在考生知曉體檢結果3日內由本人提出復查申請,經區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組織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4)體檢時間由區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另行通知。
5、選崗
在此次招聘中,同一職位有兩個及以上招聘單位的,根據該職位招聘計劃數,按照考生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選擇聘用單位。
考生選擇聘用單位后自動放棄的,不再重新組織選崗。
6、考察
考察工作由區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各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實施。考察應當組成考察組,考察組由兩人以上組成。考察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招聘職位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
(1)不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記錄或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
(3)有政治、經濟和其它問題;
(4)發現有其它較嚴重疾病;
(5)組織紀律渙散,違反勞動紀律者;
(6)以弄虛作假獲取報名資格條件的;
(7)按照《招聘簡章》不得報考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