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體檢
筆試、面試結束后,根據招聘崗位名額和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報考同一職位考生末位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取筆試成績高者作為體檢對象。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則由組織面試的原單位重新組織面試以新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體檢必須在縣事業單位招考工作領導小組指定的縣及縣以上綜合醫院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國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可從其規定。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應在醫院確認體檢結論后,將告知初次體檢不合格的人員,本人如果提出書面申請,經縣招考辦同意后可以復查一次。
對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體檢費用由報考者自理,體檢時間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九、考核(政審)
考核(政審)工作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實施。考核(政審)應當組成考核(政審)組,考核(政審)組由兩人以上組成。考核(政審)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核(政審)材料。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核(政審)對象,考核(政審)內容主要包括被考核(政審)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己耍ㄕ䦟彛⿻r還須進一步核實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在考核(政審)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考核(政審)不合格,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報縣事業單位招考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取消該報考人員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一)不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記錄或嚴重違法行為記錄,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
(三)近三年在國家公職人員公開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紀律行為的人員;
(四)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大中專畢業生;現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五)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六)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
(七)截止到規定時間內未能提交招考崗位所需學歷證書、學籍檔案材料的人員;
(八)不符合招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九)按法律法規規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