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知識的運用能力及適應擬招聘職位工作的綜合能力情況。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面試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面試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全程指導監督。
考生于2013年3月4日—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到原報名地點領取面試準考證。
面試時間定于2013年3月9日,具體地點見《面試準考證》。
考生未參加面試或雖參加面試但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四)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1、參加筆試的考生,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即:考生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2、直接參加面試的考生,考生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
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五、體檢
(一)體檢人員的確定
考試結束后,按本《實施方案》規定程序和條件及各招聘職位計劃數1:1的比例(同一職位入闈體檢考生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考生列為體檢對象,如出現面試成績也相同的,則對其重新進行面試,以再次面試成績高的列入體檢對象)從考試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
報名時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達到1:3及以上,參加面試人員因缺考、違紀、棄權等原因致使面試人員達不到1:3及以上(含“可進入面試”的考生)的崗位,據西南農業人才網(www.7ahr.com)了解,考生面試(專業測試)成績或考生考試總成績分數達到60分及以上的可具備體檢資格,但在按規定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時,仍由具備體檢資格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
直接進入面試考生,面試成績分數需達到60分及以上才能按規定比例進入體檢;如參加面試考生面試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的人數超過本職位計劃招聘人數的,按考生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確定體檢人員。
(二)體檢
本次體檢參照公務員招錄體檢標準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按黔人發〔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黔人社廳發〔2010〕64號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體檢工作在紀檢監察機關監督下由縣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安排在指定的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在規定時間內進行體檢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醫院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體檢考生對體檢項目要求復查的,采取當場提出申請、當場復查的方式進行。復查結果由現場紀檢監察人員、體檢醫生和體檢考生本人當場簽字確認;體檢考生對體檢和復查結果拒絕簽字的,由現場紀檢監察人員和復查醫生注明情況,視為認可體檢考生檢查和復查結果。
對于不能當場得出體檢結果的體檢項目,如出現體檢異常情況,須延時檢查的,由原體檢醫院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確定并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檢。
體檢結論下達后提出的復查申請不予受理。
體檢時間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工作于2013年3月15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