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中央組織部、國家人社部《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92號)及《安順市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意見(試行)》(安市人通[2007]30號)的有關規定,我市市直35個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據西南農業人才網(www.88888263.com)了解,本次將招聘18名農業相關專業人員。為確保這次招聘工作的順利完成,制定本簡章。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本次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具體工作由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以下簡稱“市招聘辦”)。
二、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則和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民主、公開、競爭、擇優,以及政府宏觀管理與用人單位自主權相結合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切實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廣泛監督、擇優聘用。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考試、體檢、考察、聘用的程序進行。
三、招聘單位及崗位
主管單位名稱 | 招聘單位 | 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 | 招聘條件 | ||||||||
代碼 | 名稱 | 崗位代碼 | 崗位名稱 | 崗位簡介 | 管理崗位 | 專業技術崗位 | 工勤崗位 | 報考類別 | 專 業 | 學 歷 | 其他報考條件 | |
安順市林業局 | 1209 |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 | 01 | 管理人員 | 從事森林火災預防、撲救工作。 | 2 | A | 林學、森林資源保護與游憩、野生動物與自然保護區管理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士學位)及以上 | 本省戶籍。 | ||
1210 | 市園林局 | 01 | 專業技術人員 | 從事城市園林綠化管理工作。 | 2 | B | 園林、風景園林 | 本省戶籍。 | ||||
02 | 專業技術人員 | 從事財務會計工作。 | 1 | B | 會計學 | 本省戶籍,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 ||||||
1211 | 市木材檢查站 | 01 | 專業技術人員 | 從事木材流通管理工作。 | 1 | B | 林學、森林資源保護與游憩、野生動物與自然保護區管理 | 本省戶籍。 | ||||
安順市國土資源局 | 1214 | 市土地開發中心 | 01 | 管理人員 | 從事土地開發、整理及項目規劃設計、技術管理工作。 | 1 | A | 水利水電建筑工程、農田水利、土木工程、土地管理、水土保持、生態環境工程、水文與水資源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
安順市環境保護局 | 1218 | 市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 01 | 管理人員 | 從事環境影響評估工作。 | 1 | A | 環境工程、環境科學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士學位)及以上 | |||
02 | 專業技術人員 | 1 | B | |||||||||
1219 | 市環境監測站 | 01 | 專業技術人員 | 從事環境質量及污染源監測工作。 | 2 | B | 環境工程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士學位)及以上 | ||||
02 | 從事環境監測(實驗室分析)工作。 | 2 | B | 環境科學 | ||||||||
03 | 從事環境監測(實驗室分析)工作。 | 1 | B | 化學工程與工藝、化學分析與監測、化學工程、化學分析 | ||||||||
1220 | 市環境突發事件應急中心 | 01 | 管理人員 | 從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等工作。 | 4 | A | 環境工程、環境科學、化學工程與工藝、化學工程、應用化學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士學位)及以上 | ||||
安順市水利局 | 1224 | 市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 | 01 | 專業技術人員 | 從事水利相關工程的勘測、規劃、設計工作。 | 2 | B | 農田水利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建筑 | 大專及以上 | |||
03 | 從事水利相關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編制工作。 | 1 | B | 水土保持、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 | ||||||||
1225 | 市王二河水庫管理所 | 01 | 專業技術人員 | 從事水利水電工程的勘測、規劃、設計、施工和管理工作。 | 1 | B | 水利水電工程、農業水利工程、水利水電建筑工程、水工建筑、農田水利工程 | 大專及以上 | ||||
1226 | 安西灌區管理處 | 01 | 專業技術人員 | 從事水利水電相關的規劃、設計、施工、管理等工作。 | 4 | B | 水利水電工程、農業水利工程、水利水電建筑工程、水工建筑、農田水利工程 | 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 |
四、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及以上應、往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
2、各崗位具體要求見《安順市2012年部分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一覽表》見附件一)。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4年6月31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歲以下(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資格條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服務期未滿的特崗教師不能報考);
2、在讀的非應屆大中專畢業生;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4、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2010年1月1日以后招錄的公務員。
五、報名、資格審查及加分政策
(一)報名
報名由市招聘辦統一組織,具體報名工作由市招聘辦和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
(二)報名方式及時間
1、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本簡章,提交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根據所報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安順市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見附件二),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委托他人報名,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責任。據西南農業人才網(www.88888263.com)了解,按照公布的招聘條件和要求,報考人員須持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同時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正面彩色照片3張。已就業人員須持原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中小學教師,須持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凡弄虛作假的,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有關證件與筆試、專業(技能)測試、面試時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2、招聘單位現場報名資格初審。招聘單位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本簡章及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經初審合格的予以確認。資格審查由各招聘單位負責,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
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其報名資料供資格復審和考察時使用。若有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考試環節的,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無效。資格復審時間為報名結束后的兩個工作日。
3、報名確認。資格審查通過的報考人員,根據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標準,按每人90.00元繳納報名費。
報名時間: 2012年6月27日至6月30日,上午9:00-下午16:00。
報名地點:安順市人才市場(中華東路市公路管理局對面)。
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發票于2012年7月10日至12日到報名點領取《筆試準考證》。
(三)在報考過程中,報考人員對資格審查的有關問題咨詢,由市招聘辦和各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四)加分政策
報考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在筆試成績分中給予加分,再按百分制折算筆試總成績,同時符合兩項及以上加分條件的,不累計加分。具體條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見義勇為死亡獲縣級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見義勇為獲縣級以上表彰者(加5分);
2、本市零就業家庭考生(加5分);
3、“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在我市服務期滿的考生(加5分)。
(五)加分確認
加分審查工作由市招聘辦負責。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現場如實填寫《安順市2012年部分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加分申請表》(以下簡稱《加分申請表》見附件三),加分審查在報名結束后兩天內進行。加分審查時須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犧牲的公民的子女,須提供父(母)親原所在單位和所在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關系證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犧牲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獲縣級以上表彰的見義勇為者;見義勇為死亡的公民子女,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關系證明。
2、零就業家庭考生需提供零就業家庭《就業援助證》原件和復印件及《戶口冊》原件和復印件。
3、“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須提供縣級以上引導辦出具同意報考的證明;“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須提供志愿者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加分申請表》經市招聘辦審核后,對其中符合加分條件的,在筆試成績公布前統一面向社會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的,在筆試成績中予以加分。
六、考試
考試分筆試、專業(技能)測試、面試。筆試和面試由市招聘辦組織實施,專業(技能)測試在市招聘辦、市紀委的統一指導和監督下由各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本批次不設開考比例。招聘計劃數與報名人數達到1:3比例的崗位,A類崗位按1:3比例從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入面試環節;B類和C類崗位按1:3比例從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折算后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入面試環節。招聘計劃數與報名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筆試成績須達“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由市直事業單位招聘辦公室確定。本次考生筆試成績進入專業(技能)測試和面試的最低合格分數線,計算方式為:本批次實際招聘開考崗位數×進入面試比例倍數〈1:3〉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及以上,才能進入下一環節,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須達平均分及以上和面試成績須達本考場當日實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為合格,才能進入下一環節。
(一)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
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100分)。
筆試時間: 2012年7月14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參加筆試。
(二)專業(技能)測試
專業(技能)測試由各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在報名工作結束前擬定專業(技能)測試方案,上報市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并在市招聘辦的指導和市紀委監督下實施。測試內容和方式、測試時間和地點、成績的比例和折算、以及成立專業(技能)測試考試領導小組,在專業(技能)測試方案中明確。
報考A類管理人員崗位:不作專業測試的考試;
報考B類專業技術人員崗位:測試方式為操作或筆試;
報考C類工勤人員崗位:測試方式為操作。
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參加專業(技能)測試,測試地點另行通知。
(三)面試
1、報考A類崗位的考生按各招聘崗位筆試成績折算后由高分到低分順序,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考試科目不完整的考生,不列入擬面試人員。如遇某崗位進入面試人員末位考生總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
2、報考B類和C類崗位的考生按各招聘崗位筆試成績、專業(技能)測試兩科折算后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考試科目不完整的考生,不列入擬面試人員。如遇某崗位進入面試人員末位考生總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
3、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崗位,報考A類崗位的考生按筆試成績達“最低合格筆試分數線”及以上,進入面試;報考B類和C類崗位的考生按筆試成績達“最低合格筆試分數線”及以上、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達平均分及以上,進入面試。
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由市招聘辦向社會公示,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考生憑《面試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面試。
(四)總成績計算
報考A類的考生總成績按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計算;報考B類和C類崗位的考生總成績按筆試成績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40%、面試成績30%計算。筆試、專業(技能)測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按照筆試、專業(技能)測試、面試成績依次比較,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
七、體檢
體檢必須在市招聘辦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報考安順市人民醫院01至05崗位的考生體檢標準參照《安順市人民醫院招聘專業技術人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報考其它崗位的考生體檢標準參照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及《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主檢醫生認為需要做進一步檢查的,市招聘辦依據職責權限經研究后可進行復查。
體檢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體檢結果由現場紀檢監察人員、體檢醫生和體檢考生本人當場簽字確認;體檢考生對體檢有關項目要求復查的,采取當場提出申請、當場復查的方式進行。體檢結束后,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在國家體檢標準規定允許復檢的項目內,考生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市招聘辦同意后組織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醫療衛生機構在市直事業單位招聘體檢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項目檢測。因職業特殊需要在體檢時作乙肝項目檢測的,由市招聘辦確定。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由市招聘辦另行通知。
八、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遵循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 “三公開”制度,廣泛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考試報名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聘簡章》規定的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嚴禁擅自放寬報考條件和標準,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的發生。從事聘用工作的人員凡有《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第二十八條所列情形的,應當主動提出回避。據西南農業人才網(www.88888263.com)了解,工作人員如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及相關規定處理。對違反聘用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考察和體檢資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處理。其中,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的考生,次年不能參加我市事業單位招聘的報考。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市招聘辦向社會公布招聘咨詢和監督電話。
舉報監督電話:0853-3640698(市人社局監察室)
招聘咨詢電話:0853-3525070(市人才市場)
各用人單位招聘咨詢電話:見《招聘崗位一覽表》
九、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委托任何個人或機構舉辦任何培訓班。
十、在招聘過程中,發布的各項招聘信息都將在市人民政府網和市人才市場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對發生因考生聯系電話變更、關機、停機、呼叫轉移或不接電話等造成招聘單位或市招聘辦聯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十一、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市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十二、本《招聘簡章》解釋權屬市招聘辦。
附件二:安順市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報名表.xls下載報名表并用A4紙打印,本人到報名現場簽字確認。)
附件三:安順市2012年部分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加分申請表.xls(下載加分申請表并用A4紙打印,本人到報名現場簽字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