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新都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其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共38名。本次公開招聘為編制內招聘,招聘的人員按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2011年應屆畢業生必須于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等相關證書,其他所有應聘人員必須于資格復審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
4、符合《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有關回避的規定。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有其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的。
二、招聘崗位、人數(詳見附件1)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2011年6月9日至6月24日。
(二)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網上報名確有困難者,可到成都市新都區人力資源市場(新都區清源路90號一樓大廳),由新都區人才流動中心工作人員現場指導進行網上報名(現場指導報名時間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節假日、雙休日除外)。報名網址:成都人事考試網(http://www.cdpta.gov.cn)。
(三)報名程序
應聘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及崗位需求情況表等信息。
1、報名注冊。應聘人員須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并上傳照片(已經注冊的可直接登錄報名)。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格式為jpg,像素為102(寬)×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間。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將對應聘人員所傳照片的質量在網上進行審查,并在應聘人員報名后的1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照片質量審查不合格的,應聘人員需按要求重新上傳。
2、填報信息。上傳照片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在網上選擇應聘崗位后如實、準確填寫《應聘資格審查表》的各項內容并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后提交。
3、資格審查。本次考試由成都市新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進行網上資格初審。考生提交《應聘資格審查表》后,應及時登陸網站查詢是否通過審查。
4、確認繳費。通過資格初審后,應聘人員按網絡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根據四川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每科收費50元)。繳費截止時間:2011年6月28日。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先進行網上繳費,于2011年7月1日—7月8日前的工作日內憑上述證明材料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退費手續。逾期未辦理者,不再免考務費。
5、打印準考證。應聘人員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應及時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按網絡提示打印《應聘資格審查表》二份,供面試資格審查時使用;并于2011年7月5日至15日憑報名時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報名要求:
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崗位。
應聘人員按照公布的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應聘人員本人的有效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應與資格條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請勿報名。任何環節如發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由成都市新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含加分)按70%、面試成績按30%的比例計入總成績,滿分為100分。
(一)筆試
筆試時間:2011年7月16日上午。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科目:《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筆試范圍見《考試(筆試)提綱》(詳見附件2)。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兩科各占50%。
筆試開考比例: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3:1。未達上述比例的,對相關崗位進行調整或取消招聘崗位,相關情況將于2011年7月1日通過成都人事考試網公布。招聘崗位被取消但已繳費的報名人員,可于2011年7月8日前的工作日內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退回本人筆試考務費,逾期不再受理。
政策加分:根據國家、四川省及成都市相關規定,經組織選派的大學生志愿者,達到規定服務年限、考核合格且截止報名結束時未被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的,按照有關文件規定享受筆試成績(兩科成績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以上項目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確為志愿者、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議服務期的年限、服務期已滿、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服務的年限、經考核合格、未被機關或事業單位錄(聘)用)及相關考核材料,待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在2011年7月13日前的工作日內交成都市新都區人才流動服務中心(地址:成都市新都區清源路90號),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加分。材料不齊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自負。
筆試時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筆試成績將于2011年7月26日通過香城新都網(www.xindu.gov.cn)公布。對筆試成績有疑問的應聘人員,可于2011年7月27日至7月29日持本人身份證向新都區人才流動服務中心申請查分。
(二)資格復審
1.復審通知:根據筆試成績(含加分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按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的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3: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在確定復審人員名單過程中,若同一崗位最末一名筆試成績相同,《公共基礎知識》成績高者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資格復審人員名單于2011年7月31日在香城新都網(www.xindu.gov.cn)公布。
2.復審方式: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及《應聘資格審查表》,并交驗應聘條件規定的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資格復審時應交驗的相關材料,公布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時一并公布。資格復審合格者取得面試資格,領取《面試通知書》。按照四川省財政廳、物價局〔2003〕237號文件規定的標準,面試考務費80元/人。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在領取面試通知書時繳納。需要辦理面試費減免手續的應聘人員須在資格復審時按免筆試費條件提供相關證明。
3.復審要求:資格復審時,如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將取消面試資格,造成損失由本人承擔。逾期未參加資格審查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審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資格審查而產生的空缺,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參加資格審查。遞補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逾期未參加者,視為自動放棄,由此產生的缺額不再遞補。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2.面試方式: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100分。
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者為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體檢及考核
考聘工作小組根據考聘崗位及職數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則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若在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過程中,同一崗位最末一名出現分數相同的情況,根據應聘者筆試成績高低,成績高者進入體檢名單。
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將在香城新都網(www.xindu.gov.cn)公布考試成績、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及體檢相關要求,未按要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在指定的二級乙等以上的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執行。體檢不合格的人員不予聘用。因體檢放棄、體檢不合格產生的職位空缺,按確定體檢人員規則及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聘用及報到
(一)確定聘用崗位。成都市新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考生專業特長等因素將其分配到相關區級事業單位和鎮(街道)所屬事業單位。在確定崗位時出現的崗位空缺,從同崗位所有應聘者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確定聘用單位后,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辦理聘用手續。
(二)擬聘人員如系2011年畢業的普通高等院校學生需與招聘單位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報到時交驗畢業證等報名資格條件中要求的證件、證明材料。
(三)擬聘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四)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七、咨詢及監督
政策咨詢電話:028-83994761 028-89399625
監督電話:028-83991739
網 址:成都人事考試網(www.cdpta.com)
香城新都網(www.xindu.gov.cn)
附:
1、
2011年新都區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需求情況表;
2、
考試(筆試)提綱。
3、
考務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