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上報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一)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在2023年3月30日9:00至2023年4月4日18:00期間,登錄重慶市石柱縣人事考試網絡平臺(網址:http://183.230.145.181:8081/wsbm/index.html#/index)進入報名系統,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應仔細對照招聘崗位要求,誠信、準確填寫報考信息,并上傳電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為110x150像素,50kb以下,JPG或JPEG格式文件)。
本次網上報名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報考人員應如實準確填報各項報名信息,招聘單位不對網上填報信息進行資格審查,只審核報考人員上傳的電子照片是否符合報考要求,照片審核通過即視為報名通過。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將在后續資格復審環節進行審查,凡經審查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須在2023年4月5日18:00前進行網上繳費(按市政、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50元/科收取),確認參考。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確認。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三)未達到筆試開考比例人員的處理。實際報名人數與擬招聘崗位名額數比例須達到3:1。達不到3:1的,最低降為2:1,達不到2:1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招聘名額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崗位;其中衛生事業單位招聘急需緊缺崗位的,有關情況經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可進一步降低開考比例。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考人員,由石柱縣人力社保局向該崗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還其報名考務費。
(四)打印準考證。報名并繳納了考務費的,于2023年4月6日10:00至2023年4月8日8:00登錄重慶市石柱縣人事考試網絡平臺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因逾期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各崗位具體考試科目詳見《崗位一覽表》(附件1)。
(一)筆試。
1.公共科目筆試包含《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滿分150分)和《綜合應用能力》(滿分150分)兩科,采用閉卷筆答方式。筆試大綱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附件7),考試類別、內容詳見《崗位一覽表》(附件1)。
2.筆試時間初定于2023年4月8日(星期六),其中,08:30—10:00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10:00—12:00為《綜合應用能力》,兩科考試不間斷,具體時間及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若需要調整,將另行通知。
3.筆試后進入面試環節規則
(1)在筆試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進入面試環節。進入面試的人選,按照面試人數與招聘崗位名額3:1比例,根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
(2)若最后一名進入面試環節人選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若參加面試人選達不到預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競爭比例開展面試;競爭比例達不到2:1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招聘名額無法遞減的,取消該崗位招聘。其中,屬急需緊缺崗位的,經招聘區縣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可進一步降低比例。
(3)筆試成績請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重慶市石柱縣人事考試網絡平臺(網址:http://183.230.145.181:8081/wsbm/index.html#/index)自行查詢。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在筆試后、面試前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由縣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進入資格審查環節人選名單及所需材料等事項將在石柱縣人民政府網(http://cqszx.gov.cn/)“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欄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進入資格審查人員應按通知的時間、地點,持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國境外高校畢業生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以及崗位要求的職稱、職業(執業)資格、工作經歷證明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由招聘方現場確認考生提供的報名材料與報考資格的相符性。
資格復審時,境內高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符合招聘條件的學歷學位證書的,應提供本人簽名、就讀高校簽章的就業推薦表及成績單,其學歷學位最遲不超過2023年7月31日取得;境外高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符合招聘條件的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相應學歷認證的,可提供國內正規翻譯機構或公證機構出具的入學證明、所學專業及課程(含各學期成績單)的翻譯材料,并最遲不得超過2023年7月31日向招聘方提供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及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相關認證材料。
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或經確認主動放棄面試的,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是否遞補及遞補次數由用人單位報主管部門研究確定。若遞補人選筆試總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面試。面試后,查實考生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其面試缺額不再遞補。
若遞補后,后續環節競爭比例仍達不到預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競爭比例開展面試;競爭比例達不到2:1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招聘名額無法遞減的,取消該崗位招聘;其中,屬急需緊缺崗位的,經招聘區縣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可進一步降低比例。
考生屬市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在資格復審時主動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附件8);不能按期提供《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或經核實處于最低服務期限的,取消本次招聘進入后續環節及聘用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