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改革走穩走實”
問:鄉村振興的土地問題如何解決?文件對深入推進農村改革作出一系列部署,如何通過改革激發活力?
答:農村的“三塊地”包括承包地、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宅基地。有兩個特性決定了它不可能像一般的財產可以隨意讓渡和處置,一是對國家對社會有保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供給的功能,二是對農戶對農村有保生存保穩定的功能。
去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和世界經濟下行影響,一度有3000多萬農民工留鄉或二次返鄉,但社會大局保持穩定,其中很大原因就是農民在農村還有一塊地、一棟房,農村發揮了重要的蓄水池和穩定器作用。
我們要善于用大歷史觀看待“三農”問題,遵循歷史規律推進“三農”工作,凡是涉及農民基本權益、牽一發而動全身的事情,必須看準了再改,保持歷史耐心,在重大問題、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上絕不能跑彎走偏。所以,對農村土地問題,我們也不能簡單算經濟賬,更不能當作一般的不動產來進行制度安排和政策設計。
改革是鄉村振興的重要法寶。今年和“十四五”時期,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將按照文件決策部署,謀劃推動新一輪農村改革,以處理好農民和土地的關系為主線,以推動小農戶和現代農業有機銜接為重點,為推進鄉村全面振興提供更有力的制度支撐。
一方面,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保持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落實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政策。突出抓好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兩類經營主體,鼓勵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壯大農業專業化社會化服務組織,把小農戶引入現代農業發展軌道。
另一方面,穩慎推進新一輪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在做好確權登記頒證、完善管理制度等基礎工作前提下,推動取得一批實質性試點成果,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分置有效實現形式。積極探索實施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
同時,深化農村產權制度改革,2021年基本完成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階段性任務。完善農業支持保護制度,構建面向農業農村發展需求的現代農村金融體系。加快推動城鄉融合發展,把縣域作為城鄉融合發展的重要切入點,推動土地、勞動力等要素市場化改革和戶籍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
原標題丨權威面對面|以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促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訪中央農辦主任、農業農村部部長唐仁健
來源丨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