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資格復審及面試
面試資格人員的確定:按照招聘崗位名額,根據考生折合后的筆試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資格審查人員,最后一名筆試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筆試任何科目分數低于該科所有考生平均分數一半的考生不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員確定范圍。如果招聘名額與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員之比不足1:2,可根據實際情況,將參加筆試且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全部確定為面試人員。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在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abazhou.gov.cn)上公布。
面試滿分為100分。
教育類中小學、幼兒園、阿壩州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崗位編碼:1170008)、阿壩衛生學校教師崗位面試主要采取上一堂本學科教學模擬課(藏語文教師崗位以用藏語上模擬課為主)的方式進行面試。
教育類阿壩州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教師崗位(崗位編碼:1170009)面試采取上一堂本學科教學模擬課+實際操作的方式進行面試。
教育類阿壩職業學院教師崗位面試采取上一堂本學科教學模擬課+專業技能測試的方式進行面試。
衛生類采取考察相關醫學專業知識和實際操作的方式進行面試。
綜合類采取公共科目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
因面試資格審查或缺考出現空缺而產生面試實際開考比例低于規定比例的,仍視為有效比例。
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全州面試工作的組織和指導。報考教育類崗位的考生,由州教育局負責組織資格復審和面試工作,其中:報考阿壩州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教師崗位(崗位編碼:1170009)的考生,由州教育局、阿壩州中等職業技術學校負責組織資格復審和面試工作;報考教育類阿壩職業學院教師崗位(崗位編碼:1170001-1170005)的考生,由阿壩職業學院負責組織資格復審和面試工作。報考衛生類崗位的考生,由州衛生健康委負責組織資格復審和面試工作。報考州屬事業單位綜合類崗位的考生,由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資格復審和面試工作;據西南農業人才網(www.88888263.com)了解,報考縣、鄉(鎮)屬事業單位綜合類崗位的考生,由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資格復審和面試工作。資格復審和面試具體事項將在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abazhou.gov.cn)上另行通知,凡不按通知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資格復審,不得參加面試。
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攜帶筆試準考證、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報考信息表》、畢業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未領取畢業證的2020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所在院校開具的院系、學制、學歷層次及專業等情況的學歷證明原件(最終以本人畢業時取得的有效畢業證所載的學歷和專業名稱進行資格審查);報考崗位有學位要求的,還應攜帶相應的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未領取學位證書的2020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所在院校開具的學位證明原件);歸國留學人員須提供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證明;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委培、定向畢業生,須提供委培、定向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報考崗位有資格、經歷(驗)要求的,還應攜帶相應的資格證書、經歷(驗)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辭職、辭(解)聘人員須提供組織人社部門于報名前同意辭職、辭(解)聘的證明書;報考面向“在本州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的,應提供服務證書或縣級項目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和考核材料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未在規定時間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資格復審合格者,發給面試通知書。在資格復審中出現的面試缺額,按折合后的筆試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一次遞補。遞補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報考縣、鄉(鎮)屬事業單位的考生由報考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根據報考人員在《報考信息表》上所留聯系電話直接通知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報考州屬事業單位綜合類管理和專業技術崗位的考生由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通知;報考教育類崗位的考生由州教育局通知,其中:報考阿壩州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教師崗位[崗位編碼:1170009]的考生,由州教育局、阿壩州中等職業技術學校通知,報考教育類阿壩職業學院教師崗位[崗位編碼:1170001-1170005]的考生,由阿壩職業學院通知;報考衛生類崗位的考生由州衛生健康委通知),因聯系電話錯留或不暢通導致不能按時參加遞補人員資格復審的,視為自行放棄,責任自負,同時不再遞補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
經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按照《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規定,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憑本人居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
六、加分政策
(一)阿壩、若爾蓋、紅原、壤塘縣籍(不含2017年5月11日以后遷入阿壩、若爾蓋、紅原、壤塘縣戶籍的考生。本縣生源因升學將戶口遷出,畢業后由就讀學校遷回本縣的,以入學前戶籍為準)應聘人員報考本縣崗位的,在折合后的筆試總成績中加3.5分。
(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報考事業單位的,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在折合后的筆試總成績中加2分,最高不超過6分(需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市團委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或教育局出具的證明、考核材料、服務合同[協議]和服務證書原件并交1份復印件)。
(三)2007年以來,全省從高校畢業生中統籌選聘到村(社區)任職,并與縣(市、區)人社部門簽訂聘用合同,選聘到村(社區)任職期滿的大學生干部且在村(社區)任職滿兩年以上(截止報考時間),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社區)干部,每工作滿1周年,在折合后的筆試總成績中加2分,被縣以上組織、人社部門評為優秀或受到縣級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不含年度考核評為優秀等次的)另加3分,最高不超過6分〔需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市)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在村(社區)任職的證明<村官加分證明樣式,點擊下載>、考核材料原件并交1份復印件〕。其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期滿轉為大學生村(社區)干部的,可按服務期分段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