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區人社局確定為擬聘人員,在成都市青白江區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欄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公招主管單位將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九、聘用及報到
(一)擬聘人員公示無異議并經招考主管部門審核確認,辦理聘用手續。
(二)擬聘人員應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三)凡被聘用的人員,應當接受受聘單位安排的相關專業培訓,而且應當在招聘單位工作滿6周年以上方可流(調)動。
(四)凡被聘用的人員,按國家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合格者,按聘用單位崗位空缺情況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凡被聘用的人員中,符合青白江區“人才新政30條”規定條件的,可享受相關政策待遇。
十、青白江區“人才新政30條”相關政策摘錄
第十五條 我區機關事業單位新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5年內每人每月給予3000元“人才津貼”;新引進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在3年內每人每月給予1500元“人才津貼”。
第二十條 符合成都市人才安居工程政策的人才,可按成都市規定的租金、面積標準申請租住60㎡—120㎡人才公寓、租期5年,滿5年后可申請按入住時市場價格購買。我區根據人才層次及其貢獻,配套給予一定的租金補貼、購房補貼。
第二十一條 新落戶我區的全日制大學本科畢業符合《青白江區急需緊缺產業人才目錄》的緊缺人才,1年內按每人每月500元標準提供安居補貼。
以上內容詳情可在青白江區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ww.qbj.gov.cn)人才服務專欄查詢。
十一、紀律與監督
招聘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保證我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監督舉報電話: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區紀委監委派駐區人社局紀檢監察組028-83610770)。
本次考試未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成都市青白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無關,特此提醒。
咨詢電話(報名條件、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等相關問題): 028-83666750,028-83617700
成都人事考試網上報名操作技術支持電話:12333
電話咨詢時間: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查詢網站:成都市青白江區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ww.qbj.gov.cn)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成都市青白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