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成人社發〔2016〕49號)規定及事業單位用人需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蒲江縣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6名。其中,擬面向在蒲江縣服務期滿的大學生志愿者或從成都市應征入伍退役大學生士兵定向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共14名,據西南農業人才網了解,本次蒲江縣各級農業相關單位將招聘5名農產品加工及貯藏工程,風景園林,畜牧學、獸醫學,農業工程相關專業人員。本次公開招聘為事業單位編制內招聘,招聘的人員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實行聘用制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應聘人員必須在原件校驗前取得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聘用,責任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于原件校驗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境外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如留學期間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國內的專業名稱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級教育部門或相關高校科研機構對其留學所學專業的第三方認證,認定與招聘專業為相似專業的可視為專業資格條件合格。
二、應聘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
4.符合《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有關回避的規定。
5.委培、定向應屆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6.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須征得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
(二)報考面向在蒲江縣服務期滿的大學生志愿者或從成都市應征入伍退役大學生士兵定向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在蒲江縣服務期滿的大學生志愿者
(1)第一類系成都市組織選派的在蒲江縣服務的“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計劃”、“一村(涉農社區)兩名大學生計劃”、“農村中小學特設教師崗位計劃”、“鄉(鎮)公立衛生院大學生支醫計劃”或“大學生服務社區就業和社會保障計劃”志愿者。
(2)第二類系在蒲江縣服務期滿兩年及以上考核合格的四川省委組織部選派的“大學生村干部”和團中央選派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
(3)以上兩類人員志愿服務期滿且經蒲江縣項目管理部門考核合格(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19年9月2日)。截止報名開始前(2019年9月2日)尚未享受定向招錄(聘)政策被國家行政機關或事業單位正式錄(聘)用。
2.從成都市應征入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
(1)入伍前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專科及以上學歷(學位)從成都市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或入伍前為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在校生,且在服役期間或退役后在高校取得專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從成都市應征入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退役大學生士兵須于原件校驗前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
(2)截止報名開始前(2019年9月2日)尚未享受優惠政策被國家行政機關或事業單位正式錄(聘)用。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中共黨籍、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黨紀處分尚在影響期、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5.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截止時間2019年9月2日)。
6.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7.法律法規等規定的其他不能報考事業單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