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2.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3.開考比例:同一崗位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2。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招聘崗位人數。無法調減的,按照《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辦理。
4.總成績公布:面試結束后1個工作日內通過蒲江縣公眾信息網人社局子網站公布。進入蒲江公眾信息網首頁(www.pujiang.gov.cn)點擊“政府及相關單位網站-人社局”查詢。
七、體檢
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成績仍相同,則按照《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二位,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處理)。
體檢由蒲江縣招聘事業人員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規定執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或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在蒲江縣招聘事業人員領導小組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額,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八、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其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參照《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關于我市2004年考錄國家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和行政執法人員體檢、考核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成人辦發〔2004〕109號)規定執行。因個人原因導致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無法對其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額,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在蒲江縣公眾信息網(www.pujiang.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取消擬聘人員資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棄出現的崗位空額,按該招聘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高低依次等額遞補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