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關于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實施意見》(川人社發〔2015〕28號)等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涼山州州、縣(市)、鄉(鎮)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參公人員)381名,據西南農業人才網了解,本次涼山各級農業相關單位將招聘27名學、農業資源與環境、植物保護、種子科學與工程,畜牧獸醫、動物醫學、動物藥學、動植物檢疫相關專業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http://www.scpta.gov.cn)、涼山人事考試網(http://www.lszpta.gov.cn)發布):
一、招考對象、招錄范圍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符合職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節,責任由本人自負。
招考對象中“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 是指截至2017年 3月21日(此次公招報名第一日),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滿兩周年。基層工作經歷指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即具有在縣(市、區)及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的經歷,在各級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時間均為基層工作經歷。高校畢業生在校讀書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招考對象中“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截至2017年3月21日(此次公招報名第一日),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在川參加“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等五項目人員。
(二)招錄范圍
招錄范圍中的“全省”、“涼山州籍”或“木里縣籍”是指:截至2017年3月21日,戶籍為四川省、涼山州或木里縣(不含大中專院校學生集體戶籍)。
(三)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須符合報考公務員(參公人員)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18—35周歲(1981年3月21日至1999年3月21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即1976年3月2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有關回避的規定;
8.符合招錄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