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職位調整
筆試開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我市馬邊彝族自治縣、峨邊彝族自治縣和金口河區三個艱苦邊遠地區筆試開考比例可放寬到1:3。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安排,相應的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被取消錄用計劃的職位,由四川人事考試網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或由招錄單位征得考生同意后將其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本市其他職位。職位調整的有關情況將及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和樂山人事考試網上公告。
(四)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務于2017年4月17日至4月 21日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色、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考試及資格復審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每科卷面
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17年4月22日(星期六),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憑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加分。(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的人員,在報考“5﹒12汶川地震”重災區機關公務員時,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縣(市、區)黨委、政府和省級機關、市(州)機關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報考省內其他地區公務員時,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縣(市、區)黨委、政府和省級機關、市(州)機關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在“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川委[2013]255號)表彰的,報考“4﹒20蘆山地震”重災區機關公務員時,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報考省內其他地區公務員時,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規定加分。(2)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我市少數民族自治縣職位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2017年4月24日前將準考證復印件和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符合加分規定的少數民族考生持身份證,戶口薄或戶籍證明;抗震救災表現突出人員持身份證和立功受獎證書、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聯系電話送交樂山市公務員局錄用培訓科(樂山市市中區團山街555號主樓1012辦公室)。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不予加分。
4.成績查詢。筆試各科成績于2017年6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上公布。由于閱卷工作采用了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請。據西南農業人才網(www.88888263.com)了解,因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應于成績公布之日起2日內登陸四川人事考試網提交申請,查分結果將在該網站公布。筆試折合總成績和職位排名于6月下旬在樂山人事考試網上公布。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35% +《申論》成績×35% +筆試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