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成人社發〔2016〕49號)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蒲江縣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6名,據西南農業人才網了解,本次蒲江縣農林局將招聘6名農學、動物科學、動物醫學、水產養殖學,林學、森林保護相關專業人員。本次招聘為編制內招聘,招聘的人員按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應聘人員須在2016年11月15日前取得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以及相關證明材料。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聘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聘環節,責任由本人自負。2016年8月1日之后畢業的全日制在讀生不屬于此次招聘的范圍。
二、應聘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其他條件見附件(詳見蒲江縣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4.委培、定向應屆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5.報考面向服務蒲江的大學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截止2016年11月15日前志愿服務期滿且經縣項目管理部門考核合格;
6.退役大學生士兵:入伍前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專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退役士兵或入伍前為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在校生,且在服役期間或退役后取得專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退役士兵。
7符合有關回避的規定。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
6.有違反其他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7.現已由蒲江縣財政供養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