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規定不復檢的項目不予復檢。
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缺額,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公安機關執法勤務類職位,可依次遞補一次。
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有串通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由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并由中央一級招錄機關或者設區的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二)考察
招錄機關(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的德才表現進行全面考察,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作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
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缺額,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核準,招錄機關應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經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公安機關執法勤務類職位,可依次遞補一次。
(三)公示
招錄機關(單位)確定擬錄用人員后,在資陽人事考試網上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畢業院校(或原工作單位)、準考證號、擬錄用職位、考試總成績、職位排名和監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限為7天。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公示期滿,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六、錄用審批及試用期
(一)考試、體檢、考察并經公示合格者,由招考單位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錄用手續。被錄用的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不按時報到的,取消錄用。
(二)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單位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職;試用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新錄用公務員應在試用期內進行初任培訓。
特別提示:按照省委辦公廳《關于印發〈關于加強鄉鎮干部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川委辦〔2014〕30號)規定,新錄用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服務年限未滿的,一律不得調動。公安機關執法勤務類職位新錄用人員在錄用單位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其中,錄用到基層一線執法單位的人員在此期間不得轉任交流到公安基層一線執法單位以外的單位。
七、紀律與監督
本次考錄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的有關規定進行,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若有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行為,一經查實,按《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八、本公告由資陽市委組織部、資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資陽市公務員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