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攜帶《2016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明確學位要求的職位)、戶籍證明(明確了招收范圍的職位)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的原件及復印件,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
1.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
2.報考“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職位的,須出具相關工作單位關于其工作經歷及工作年限的證明及其他依據材料;
3.新就業的企事業單位的高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提供加蓋工作單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
4.公安機關、監獄勞教系統、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非在職公務員(參公人員),須提供加蓋工作單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
5.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應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遞交材料地點:成都市草市街2號5樓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四川省人社廳窗口,咨詢電話:86920616)。報考人員可登陸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6.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特殊規定。
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應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面試
面試開考比例為1:3。資格復審合格人數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經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憑本人身份證、面試通知書和有關證明材料參加面試,同時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面試時間暫定為2017年2月24日至27日。面試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五)體能測評
報考公安機關執法勤務類職位并參加了面試的考生均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由市人社局、公安局、公務員局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2011〕48號)、國家公務員局《關于明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次數的函》(國公局函〔2012〕1號)規定,在面試后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見《體能測評通知書》。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年齡按體能測評的當日計算。
(六)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成績不進行四舍五入處理)=筆試折合總成績+面試成績×30%。
五、體檢、考察及公示
(一)體檢
面試結束后(公安機關執法勤務類職位在面試和體能測評結束后,在體能測評合格的人員中),各職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折合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專業科目》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選。面試缺考、違紀者,不得進入體檢、考察環節。
報考公安機關執法勤務類職位的,對實際面試人數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比例的職位,進入體檢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市或同等條件市(州)達到比例的職位擬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據西南農業人才網(www.88888263.com)了解,報考非公安類職位的,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職位,擬進入體檢環節人員,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達到面試開考比例職位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人員)最低考試總成績。
體檢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在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醫療機構進行。體檢按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執行。公安機關執法勤務類職位的,按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公招實施體檢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