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試及資格復審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每科卷面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6年4月23日(星期六),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憑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加分:
(1)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的人員,受到縣(市、區)、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2)在“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川委〔2013〕255號)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規定加分。在本次報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顧錄用為公務員的考生,參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項目的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2016年4月25日前的工作日將準考證、本人身份證、立功受獎證書、表彰文件等原件和復印件及本人聯系電話送交資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地址:資陽市市級機關集中辦公區2號樓7樓0727辦公室)。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
4.成績查詢:筆試各科成績于2016年6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上公布。由于閱卷工作采用了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請。因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應于成績公布之日起三日內登陸四川人事考試網提交申請,查分結果于2016年6月中旬在該網站公布。筆試折合總成績和職位排名于2016年6月20日前在資陽人事考試網公布。
筆試折合總成績的計算:
筆試折合總成績(成績不進行四舍五入處理)=《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35%+《申論》成績×35%+筆試加分。
(二)資格復審
招錄機關負責資格復審。根據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有違紀、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資格復審名單。進入資格復審人數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面試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和具體時間、地點,擬于2016年6月24日前,在資陽人事考試網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