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原國家人事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2005〕第6號)、原云南省人事廳《關于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云人〔2007〕9號)、怒江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f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怒江州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人員考錄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怒政辦發(fā)〔2008〕49號)文件和全州各級事業(yè)單位崗位空缺情況,經州人民政府批準,對全州2015年度各級事業(yè)單位需要補充的人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據西南農業(yè)人才網了解,本次怒江州各級農業(yè)相關單位將招聘54名工作人員。現(xiàn)將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剩凑展_、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綜合考核,擇優(yōu)聘用。
二、招聘名額
各縣名額如下:
州屬:1名
瀘水縣:8名
蘭坪縣:9名
福貢縣:18名
貢山縣:18名
具體招聘職位參見頁末鏈接
三、報考對象和條件
1、報考對象
(1)符合報考條件的應往屆未就業(yè)大中專畢業(yè)生。
(2)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人員。
具體崗位所需條件以附表崗位要求為準。
2、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報考人員的年齡應在18至30歲:即出生日期在1984年6月4日至1997年6月3日之間(計算到日),因崗位要求可適當放寬,但必須在計劃職位表規(guī)定的范圍內,且不得超過35歲;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條件。
戶籍要求:要求本州戶籍的崗位,是指必須具有怒江州戶籍滿兩周年以上(2013年6月以前落戶,計算到月)。在怒江服務滿2年及以上的州外戶籍(2014年前招聘到我州,計算到年)的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畢業(yè)生、大學生村官在本次招聘中視同本州戶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