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拓展素質教育和就業指導。多年來,獲四川省大學生“綜合素質A級證書”居全省高校前茅;2005年、2008年,被評為“全國大中專學生志愿者“三下鄉”社會實踐活動先進單位”。完善畢業生就業工作機制,拓寬就業渠道,畢業生就業率高,連續三年被評為“四川省就業工作先進集體”。
學校以“明德、樂學、求實 、至善”為校訓。形成了“艱苦創業,務實躬行,為攀西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應用為本,提升素質,培養生產一線所需要的應用型人才;優化專業,突出重點,打造農學和彝學學科品牌”的辦學特色。堅持以學科建設為龍頭,以師資隊伍建設為重點,以體制創新和教學改革為動力,為把學校建成全國民族地區知名的、具有鮮明特色的地方性本科學校而奮斗。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及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持有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學歷、學位的境外留學人員和赴臺陸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限制),并完全符合《西昌學院2015年5月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含表注,以下簡稱《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其中,2015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確認等手續;其他報考者必須在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責任自負。2015年8月1日之后畢業的全日制在讀生不屬于此次公招的范圍。
報名時本單位的在編工作人員,不屬本次招聘對象范圍。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學位證上的學位,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位”資格要求相符;報考者本人有效的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歷”和“專業條件要求”兩欄分別相符。不符合報考條件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4)中小學教師報考者,須征得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5)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和《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 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
(7)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