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為公共科目筆試、專業科目測試及面試。公共科目筆試、專業科目測試采取閉卷考試方式進行。考試時間擬定于2015年1月17日,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一)公共科目筆試。公共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公共科目分值100分。
(二)專業科目測試。報考鄉鎮衛生院的,專業科目測試為《醫學基礎知識》。報考其他職位的專業科目測試為《管理基礎知識》。公共科目分值100分。
(三)面試。凡考生筆試有一科及以上缺考或成績無效的,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比例為1:2。參加面試人選按面試比例,根據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科目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面試比例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遞減后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無法遞減的,考生各科成績不低于其他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的最低成績,方可進入面試。
進入面試人員須在面試前一天,考生須持有關證件(須提供本人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戶口簿,及相關職位要求的其他證件)到南川區人力社保局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者或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者,取消面試資格;其缺額需遞補的,可在報考同一單位同一職位考生中的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科目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面試由南川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根據招聘職位的實際需要,采取結構化面試、專業答辯、情景模擬、實際操作等方式進行。
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本人公布。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能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情況。考生最后面試成績在60分以下的,考官組須寫出書面報告報區人力社保局備案。
面試時間及地點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按時間要求到達面試考場者視為自動放棄。
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方式:考試考核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科目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計算結果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五、體檢和考察
體檢人選按擬招聘職位人數根據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若進入體檢最后一名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專業科目成績、公共科目成績高者優先確定體檢人選。若以上所列優先條件均相同,則組織加試確定體檢人選。
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以及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并結合職位實際需求執行。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體檢者承擔。
體檢在區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
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可在本職位面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選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按前述體檢人選確定原則確定遞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