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
對資格審查、考核、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在招考單位公示,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接受社會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或調查線索,凡以匿名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七、聘用及待遇
(一)經資格審查、考核、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公示無異議者,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因考生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的缺額,經市公開考錄考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可在報考同一崗位進入考核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擬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到聘用單位報到(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簽訂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年限不少于6年的聘用合同。
(二)此次公開招聘的人員,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實行聘用管理,執行相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待遇。
八、招聘紀律
(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及有關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二)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追究相應的責任;對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一經發現,取消考核和聘用資格,已經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咨詢電話:0834—3204506(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督電話:0834—3223354(市紀委、監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