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等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我市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17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攀枝花市公眾信息網www.panzhihua.gov.cn、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scpzh.lss.gov.cn、攀西人才網www.pxrc.com.cn發布):
一、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
招考對象分為三類:不限、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招考對象中“不限”,是指2015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符合職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5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并憑證書辦理錄用手續;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節,責任由考生自負。
招考對象中“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是指截止2014年8月24日(此次公招報名第一日),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滿兩周年。基層工作經歷指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即具有在縣(市、區)及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的經歷,在各級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時間均為基層工作經歷。高校畢業生在校讀書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招考對象中“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截止2014年8月24日,服務期滿(兩年及以上)、考核合格的在四川省參加“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社工人才百人計劃”五項目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18—35周歲(1978年8月24日—1996年8月24日期間出生),2015年應屆畢業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3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鹽邊縣森林公安局招錄人民警察職位要求年齡在18—30周歲(1983年8月24日—1996年8月24日期間出生),2015年應屆畢業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1978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有關回避的規定;
8. 符合招錄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