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試
面試相關程序如下:
(1)確定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和面試人員
根據筆試成績(含加分)確定最低控制分數線。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確定后,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每個崗位報考者的筆試總成績(含筆試加分)從高到低的順序和招考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每個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進入面試人數比例不足1:2,又無遞補人員的可等額進行面試。
(2)確定面試最低控制分數線
面試滿分為100分,2014年全州統一劃定60分為面試的最低控制分數線。若報考者的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則無論其筆試成績的高低,也無論是否等額進行的面試,均視為該報考者在該崗位的綜合成績不合格,不得參與該崗位后續的體檢和考核。
(3)面試辦法: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和實際操作兩種方式進行。面試試題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托上級考試部門組織,面試時間全州統一。
(4)面試測評人員組成:
面試測評人員由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從具有結構化面試考官資格的人員中抽調組成,并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
(5)成績合成:
根據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通知》(云人社發〔2009〕188號)文件規定,我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筆試與面試成績的分值為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合成總成績具體換算公式為:Z=(a/3×50%)+(c/1×50%)Z為合成總成績;a為筆試總分(含加分);c為面試測評成績。
上述成績中,筆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通過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并按保留兩位小數的計算結果代入綜合成績的計算表達式中;綜合成績通過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如果保留兩位小數的綜合成績相同,則面試成績高者勝出;若面試成績仍相同,則《公共基礎知識與應用知識》成績高者勝出。
七、聘用程序
1、面試結束后,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向社會公布考生合成成績,根據招聘崗位數,按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核體檢人員名單。
2、考核考察:按有關規定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考核考察,對考核考察不合格者,空缺的名額經主管部門同意,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按筆試面試合成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3、體檢:體檢的具體時間、地點由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通知考核考察合格者。體檢工作由與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簽有協議的醫院承擔,醫院必須做出是否達到招聘條件的結論,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對體檢不合格者,招聘單位不得聘用,按筆試面試合成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