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高校及中專應屆畢業生必須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和招考崗位要求規定的資格證,超過規定時間未拿到畢業證書和資格證的,不予聘用。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其擬聘(聘用)人員資格;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限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未經用人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棄權。未按時報到又無正當理由的,從該次公開招考報名之日起,1年內取消其參加富順縣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的報名資格。報考者提供虛假證件及材料者,一經查實,由招考主管機關取消其聘用資格,其在2年內不得參加富順縣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考試。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紀律和監督
為保證我縣事業單位考試聘用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權威性,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招考工作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環節,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人事紀律追究當事人責任。
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監督舉報電話:富順縣監察局0813—7207520)。
十一、本公告由富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其中各招考崗位的具體條件和資格要求請咨詢各招考單位和各主管部門)。
咨詢電話:
富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13-7204571
自貢市考試評價中心0813-2309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