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貴州省委組織部、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4年專項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廳通〔2014〕170號)、《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等文件精神,針對興仁縣鄉鎮事業單位人員缺員實際,為進一步加強鄉鎮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促進興仁農村公益事業繁榮發展。經興仁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201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新增人員140名,據西南農業人才網了解,本次興仁縣鄉鎮農業相關事業單位將招聘21名林學、園林,農學、園藝、植物保護、農業資源與環境、動物醫學、動物科學相關專業人員。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實施,特制定本簡章。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報考條件、考試程序、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招聘簡章、報名、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程序進行。
二、招聘職位設置
招聘單位 | 職位代碼 | 崗位類別 | 招聘人數 | 學歷 | 專業 | 戶籍 | 年齡要求 | 備 注 |
鄉鎮林業站 | 003 | 專業技術 | 11 | 大專及以上 | 林學、園藝、園林 | 戶籍不限 | 18周歲以上(1996年5月24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9年5月24日及以后出生) | 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所報考類別的崗位(回龍2人;李關、魯礎營、新龍場、下山、潘家莊、民建、巴鈴、大山、田灣各1人) |
鄉鎮農業服務中心 | 005 | 專業技術 | 10 | 大專及以上 | 農學、園藝、植物保護、農業資源與環境、動物醫學、動物科學 | 戶籍不限 | 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所報考類別的崗位(魯礎營、新龍場、下山、潘家莊、民建、巴鈴、回龍、新馬場、百德、田灣各1人) |
三、招聘對象、人數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及以上應往屆畢業生(2014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96年5月24日及以前、1979年5月24日及以后出生)。
2、截止2014年5月30日在興仁服務期滿兩年及以上的“四項目人員”(即“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一村一名大學生”、“三支一扶計劃”、“西部志愿者”)不受戶籍限制。
3、興仁縣各村(農村社區)原任或現任滿1屆及以上的村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四項目人員”除外)。
4、興仁戶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
5、現駐興仁部隊服役的軍人隨軍家屬。
6、興仁縣戶籍1997-2001年統招大中專畢業生。
(二)招聘人數2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