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黔江區事業單位人員隊伍結構,實現事業單位人員管理的科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規范事業單位招聘行為,提高整體素質,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考核招聘黔江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據西南農業人才網了解,本次黔江區將招聘1名土壤學相關專業人員。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選拔優秀人才。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主管部門 | 招聘單位 | 撥款性質 | 崗位描述 | 崗位類別 | 招聘名額 | 招聘條件及要求 | 備注 | |||
學歷(學位) | 專業要求 | 年齡 | 性別 | |||||||
區環保局 | 環境監測中心站 | 全額 | 環境監測 | 專業技術人員 | 3 | 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歷 | 土壤學、分析化學、環境科學、環境工程 | 35周歲及以下 | 男 | 長期從事野外作業 |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崗位招聘的條件(詳見一覽表);
(六)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14年5月15日;
(七)自愿在招聘單位服務5年及以上。未滿規定服務期者,取消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并承擔違約責任。
(八)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九)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本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未滿服務期、也未解除選派協議的選派大學生;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4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研究生不能憑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以及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