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資格審查。資格初查由市級各主管部門、區縣組織人社部門負責。資格審查單位在2014年4月23日——29日及時按照規定條件對報考者網上填報的《報考信息表》和照片質量進行初審。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審查不合格的,報考者需按要求重新上傳。
報考人員報名后,須及時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并按網絡提示打印《報名信息表》2份,供面試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崗位。
網上資格審查僅對報考者提供的報名信息是否完整、上傳照片是否符合規范進行核對,不對報名信息真實性進行核實。網上資格初審的結果和報考者所填《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僅作為考生參加筆試的依據,考生是否符合報考條件由資格復審和資格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
(二)網上繳費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請按網絡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不受理現場繳費。繳費時間截止2014年4月30日24:00時。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絡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每科繳費50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減免考試考務費(含筆試考務費和面試考務費):
1、根據《國務院關于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國發〔2007〕19號)、《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意見》(川委發〔2005〕9號)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規定的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報考者;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農村扶貧開發規劃(2001-2010年)的通知>》確定的農村絕對貧困家庭報考者;
3、因疾病、意外災難等導致一時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難家庭報考者;
4、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報考者。
符合上述第1項情形的報考者憑區縣民政部門發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第2、3項情況的報考者憑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第4項情況的報考者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
報名繳費截止日(2014年4月30日)下午17:00前,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和上述有效證明到樂山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樂山市柏楊東路270號,電話0833-2431510)辦理減免筆試考務費手續。面試考務費在領取面試通知書時辦理減免手續。報考者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崗位調整
筆試開考比例為有效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之比不低于3∶1(部分緊缺急需專業技術崗位放寬到2∶1),未達到本公告規定的開考比例的,由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調減該崗位招聘名額或取消該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的情況,由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5月6日前在樂山人事考試網(http://www.lspta.gov.cn/)向社會公布。取消崗位中繳納筆試考務費報考者所繳費用,2014 年 5月8日前通過互聯網自動退回到繳費報考者報名時繳費的銀行卡賬戶。
(四)打印準考證
2014年5 月9日至 5月16日憑報名時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登陸樂山人事考試網(www.lspta.gov.cn)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在打印準考證前,報考者必須在網上簽訂人事考試誠信承諾書。在考試當天,報考者須持本人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不含舊版一代身份證和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按準考證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逾期未打印準考證或未按要求簽訂誠信承諾書,以及相關證件不符合規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