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6號令)、《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黔東南州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細則(暫行)》(州人發〔2006〕10號)、《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黔人社廳發〔2013〕10號)、《黔東南州人民政府關于黔東南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黔東南府發〔2013〕18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做好2014年專項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廳通〔2014〕170號)等文件精神,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縣黎平縣委、縣政府同意,2014年我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44名,據西南農業人才網了解,本次黎平縣將招聘14名畜牧獸醫類、動物生產類、動物醫學類、植物病理學、種養、牧醫、水產類、水產養殖、草業科學、草業技術,森林資源類、林業技術類;林業、植物保護相關專業人員。為做好本次專項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應、往屆大、中專(中師)及以上學歷未就業畢業生、機關(參公)事業單位工勤編制人員、企業單位在職人員,部分崗位學歷放寬至技校、職高、高中及初中(具體招聘崗位及學歷等條件以《崗位一覽表》(附件1)為準),中專(中師)學歷報考者僅限2014年4月22日前系黔東南州戶籍或黔東南州生源;
2.部分崗位僅定向招聘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現仍在黎平縣服務(含在黎平縣服務期已滿并取得服務證的人員)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以上四類人員統稱“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其中:“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報考截止2014年5月12日前服務期滿一屆及以上;
3.部分崗位僅定向招聘擔任黎平縣村(農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或村(農村社區)委會主任、副主任,且截止2014年5月12日及以前必須任職滿一屆及以上;
4.部分崗位僅定向招聘駐黔東南州部隊的隨軍家屬(隨軍家屬須具有中專(中師)學歷及以上)和截止2014年4月22日前黔東南州戶籍或黔東南州兵源的退役大學生士兵;
5.部分崗位僅定向招聘具有執業醫師資格證的少數民族鄉土醫師,年齡為40歲及以下(少數民族鄉鎮主體少數民族語言交流測試占考試總成績的10%)。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事業心,服從組織分配;
3.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1996年5月12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及以下(1978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1973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定向招聘村干部崗位的報考人員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73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定向招聘具有執業醫師資格證的少數民族鄉土醫師崗位的報考人員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73年5月5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并具備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其它資格條件;
5.身體條件符合國人部發〔2005〕1號、人社部發〔2010〕19號、人社部發〔2010〕82號、人社部發[2013]58號以及我省的有關規定等相關文件規定體檢合格標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2.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組織審查的;
4.定向到具體行業(單位)、縣(市、區)的應屆畢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