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分
1、加分政策。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各級政府民族事務管理部門和報考的單位在民族鄉的在筆試成績中加5分(加分在筆試成績百分制折算前計算)。
2、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定向少數民族職位的不予加分。
3、加分確認。加分確認的審查工作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符合少數民族加分條件的考生,需持經審核通過的《報名信息表》一式兩份以及能證明少數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加分審查。
受理加分申請時間:2014年3月27日、3月2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受理加分申請地點:貴陽市市級行政中心市政府辦公大樓A區5樓540會議室(貴陽市觀山湖區林城東路8號)。
逾期不提交加分申請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加分。
加分申請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后,對符合加分條件的,在筆試成績公布前向社會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的,予以加分確認。
五、筆試及合格分數線
筆試為閉卷考試并統一考試科目。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分值為150分)和《申論》(分值為150分)兩科。
筆試時間為2014年4月12日。具體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14:00—16:30 《申論》
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其他身份證明不予認可)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未完成所有筆試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含0分),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
筆試成績將于5月在“貴陽人事考試網”公布。筆試成績查分結束后,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是指考生筆試成績(含少數民族加分)進入資格復審環節的最低筆試成績。
六、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資格復審對象為達到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職位資格復審人數與招錄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的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時間和地點在“貴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gzgy.lss.gov.cn)公務員招考欄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按照《招錄簡章》和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關資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復審符合招錄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報考人員,由負責資格復審的部門和人員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該職位空缺人數在遞補復審期內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經資格復審,復審人員人數與招錄計劃數比例低于3:1的職位減少招錄計劃數;職位無考生通過資格復審的,該職位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