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對自愿放棄資格復審、面試或錄(聘)用資格而未按規定提交自愿放棄申請的考生,五年內禁止參加曲靖市范圍內的招聘考試。
5.對考試作弊或找人替考的考生,將按禁考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于替考行為,若替考者有工作單位的,建議其工作單位對替考者予以紀律處分。
會澤縣紀檢監察機構、會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有關單位等相關部門對我縣整個公開招聘工作進行監督,受理群眾的舉報,并按規定的管理權限及時處理。整個公開招聘工作必須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的監督。
十一、其他規定
為提高工作效率,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在整個招聘工作期間,凡會澤縣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安置領導小組(辦公室)以公告公示的形式在規定網站及會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告欄通知考生進行筆試、資格復審、面試、考核、體檢及其它事宜時,不按時按要求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考錄資格,責任自負,請應聘人員自覺遵守。
本方案由會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74-5688819
監督電話:中共會澤縣紀律檢查委員會、縣監察局 0874-5688579
中共會澤縣委組織部0874-5688824
會澤縣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安置領導小組辦公室0874-5688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