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資格復審合格進入面試的人員,若自愿放棄面試資格,必須在面試開始7天前向縣人才服務中心提交本人親筆填寫的《曲靖市201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申請表》,既不按規定提交《曲靖市201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申請表》又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并按違反考錄紀律人員處理,五年內禁止參加曲靖市范圍內的招聘考試。由于自愿(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造成面試人員空缺的崗位,可按報考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在資格復審時已經遞補過二次的崗位不再遞補,遞補過一次的崗位進行第二次遞補,若無遞補人員或遞補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需要等額面試的崗位須報經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方可進行。同一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在2人及以上的,計劃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員數達不到1:2比例時,須縮減招聘計劃數以達到1:2的面試比例,縮減后仍達不到1:2的面試比例的,按實有人員組織面試。面試資格遞補情況在規定網站進行公示,并向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送放棄和遞補情況說明。
4.面試有關事項
(1)面試采用結構化或實際操作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總
分為100分。
(2)報考人員在面試抽簽決定順序號時仍未到達面試指定地點,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造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責任由考生自負,面試按面試方案規定正常進行。
(3)面試總成績為100分。若等額面試的,面試成績必須達到6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下一個招聘環節。
(4)面試考生綜合成績的計算。筆試和面試成績按照各占50%的權重比例計入考試綜合成績,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有加分情況的考生,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綜合素質成績+專業素質成績+政策性加分)÷2.5〕×50%+〔面試成績〕×50%;沒有加分情況的考生,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綜合素質成績+專業素質成績)÷2.5〕×50%+〔面試成績〕×50%。
八、考核和體檢
(一)考核
根據本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員。考試綜合成績并列的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意見》(曲政發〔2013〕52號)文件中有關優先錄(聘)用的規定執行,若再并列,則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如又相同則以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優先,若還相同則重新組織考試綜合成績并列者面試。確定擬錄(聘)用人員后,由縣人才服務中心組織對擬錄(聘)用人員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實作能力、工作實績情況等進行考核。
(二)體檢
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衛生局《轉發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及操作手冊的通知》(曲市人〔2010〕26號)文件執行。由縣人才服務中心組織到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用人單位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日內提出,由縣人才服務中心組織到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因應聘人員考核、體檢不合格產生的空缺崗位,從報考該崗位的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只遞補一次。遞補人員通過規定網站向社會進行公示。
九、錄(聘)用手續辦理程序及時限要求
1.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筆試、面試、考核、體檢結果擇優確定擬錄(聘)用人員,報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在規定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個工作日,節假日順延)。
2.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錄(聘)用人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擬錄(聘)用意見報送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辦理錄(聘)用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