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人選確定。考試方式為筆試的崗位,資格復審人選從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人員中,以筆試成績(含筆試加分)從高到低按開考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考試方式為面試的崗位以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開考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時,因各種原因不符合該崗位條件的,筆試的崗位在報考該崗位最低控制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安排一次遞補;面試的崗位從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安排一次遞補。
2.資格復審需提交資料。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戶口冊)、畢業證、學位證、就業登記證、執業資格證、準考證及所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有工作單位的還需持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有筆試加分的還需提供加分依據的原件在規定時間內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進行資格復審。非普通招生計劃大專以上畢業生,除畢業證或學位證外,還需提交云南省教育廳高等學歷、學位認證中心的“云南省高等教育學歷、學位查詢報告”。非普通招生計劃中專畢業生,需提供文山州教育局相關學歷認證報告。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或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取消進入下一招聘程序資格。
3.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等具體事項另行公告。
五、體檢和考核
體檢和考核工作在州人社局的指導下,由縣人社局具體組織實施,于8月25日以前完成。
(一)確定人選
只筆試的崗位,體檢和考核的人選在筆試最低分數控制線以上的資格復審合格人員中,按開考計劃數等額確定。綜合成績并列,按綜合基礎知識成績、綜合能力測試成績的先后順序依次確定。若 仍然無法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的,進行加試,加試的方式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只面試的崗位,體檢和考核的人選在資格復審合格人員中,按開考計劃數等額確定。綜合成績并列,超出招聘計劃數的,需重新進行面試確定。
(二)考核
考核工作由縣人社局組織實施。考核可采取審閱個人檔案、復查資格條件等方式,對被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法制觀念、自律意識、能力素質等進行考核。
(三)體檢
體檢工作由縣人社局統一組織考生到指定的縣級以上人民醫院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有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無行業標準的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結果必須有主檢醫師簽署意見,并加蓋醫院印章。
報考人員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等情況出現崗位空缺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安排一次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考核和體檢結果合格后確定為擬聘用的人員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據西南農業人才網了解,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縣人社局組織擬聘用人員填報相關材料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辦理聘用手續(實行合并招聘的崗位由縣人社局與招考崗位業務主管部門組織擬聘用人員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選崗,確定具體的聘用崗位)。
七、紀律與監督
(一)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陸上述公布的網站了解招聘工作進程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或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負。所有報名人員登錄報名網站時需仔細閱讀《考生報名誠信承諾書》,由于必須點擊“同意”方可進入報名界面,故考生一旦開始報名即需受相關承諾的約束,若違背承諾則按相關處罰條款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