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工作結束后,招聘計劃未滿,需要補充招聘的,經州人社局批準,可重新組織招聘。
(五)新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的,再按規定程序辦理轉正定級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紀律與監督
(一)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陸上述公布的網站了解招聘工作進程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或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負。所有報名人員登錄報名網站時需仔細閱讀《考生報名誠信承諾書》,由于必須點擊“同意”方可進入報名界面,故考生一旦開始報名即需受相關承諾的約束,若違背承諾則按相關處罰條款予以處理。
(二)對違反考錄紀律、填報虛假信息報名或在考試中弄虛作假的考生,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3年內不得參加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已經受聘的,一經查實,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對無故不聘用考生的單位或部門,縣人社局將做出宣布無效或責令其按規定程序重新辦理等處理決定并通報全縣,同時取消該單位或部門3年內招聘工作人員的資格。
(四)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工作人員資格、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警告、記過、開除等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各級紀檢監察機構要嚴格按照文山州人社局、文山州監察局《關于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監督工作的通知》(文人〔2005〕80號)規定,對事業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及時受理招聘工作中反映的問題,對調查屬實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九、未盡事宜詳見《2013年文山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本《簡章》如有與《公告》精神相抵觸的條款,以《公告》為準。
監督電話:0876-3122027(硯山縣紀委監察局)
咨詢電話:0876-3131051(硯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