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核
體檢合格考生確定為考核對象。
(一)在考核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考核為不合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2、在校期間受記過及以上處分,至今尚未撤消的人員;有嚴重違紀違法行為,經群眾舉報查實的人員;
3、無檔案或檔案材料不全的人員;
4、擅自涂改或偽造相關證件人員;
5、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或經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人員。
(二)考核方式:以個人檔案和現實表現為主(注:個人檔案于考核前交到石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放棄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八、公示及聘用審批
(一)公示。經體檢、考核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進行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公示結束無影響聘用人員,按照《貴州省事業單位聘用制試行辦法》的規定,由聘用單位填報《聘用審批表》、《用編審批表》(一式三份)、《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一式四份),并附相關材料經主管部門審核,報石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合同鑒證后生效。
(三)被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紀律要求。公開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從事公開招聘考試、考核的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有回避關系的應當實行回避。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如有違規違紀情況發生,對違紀的相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對考生取消其聘用資格。
(二)在招聘過程中,發布各項招聘信息都將在石阡縣人民政府網站、石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進行公布。網站公布的各項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閱而產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負,請考生密切關注。
(三)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范圍和考試用書,也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四)本《實施方案》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五)未盡事宜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六)信息發布途徑:
貴州大學就業工作平臺:http://jobs.gzu.edu.cn/
石阡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shiqian.gov.cn
石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http://www.xqxrsj.gov.cn/
咨詢電話:0856-7652691 0856-7622874(石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督電話:0856-7628081(石阡縣監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