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教育、衛生事業單位考聘筆試占總成績的70%,面試占總成績的30%;區級其他事業單位考聘不采取專業科目筆試,筆試占總成績的60%,面試占總成績的40%。公共科目筆試由內江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組織,專業知識筆試和面試委托東興區人事考試中心負責集中組織實施,區監察局全程監督。
(一)開考比例
每一個崗位實際報名繳費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不低于3:1,如達不到該比例的,按此比例相應調減或取消招聘崗位。
(二)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1、筆試科目:筆試科目一般含公共科目(中小學教師公共科目筆試內容為《教育公共基礎》)和專業科目兩科,分別占筆試總成績的60%和40%(不考專業科目的,公共科目成績占筆試總成績的100%)。
2、筆試內容:
(1)公共科目為《綜合知識》(中小學教師公共科目筆試內容為《教育公共基礎》)一科。
《綜合知識》考試大綱按《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綜合知識>考試復習大綱》;《教育公共基礎》考試大綱按《四川省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和復習大綱》。
(2)專業科目的具體測試方向詳見各崗位條件附表。
3、政策性加分:按照《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2007〕16號)等文件規定,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大學生村干部、“三支一扶”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在鄉鎮及以下基層單位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所在地縣以上團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報考事業單位的,每服務滿1周年,可享受折合后的筆試成績(折合后的筆試成績是指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知識筆試按比例折合后的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與“折后筆試成績”相加構成“筆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與“面試成績”按比例折合構成“考試總成績”,即“政策性加分”需要按比例進行折合。具體計算方式見“考試總成績計算”)加分政策,最高不超過6分的政策性加分。退役大學生士兵按(川人社發〔2012〕406號文件)享受加分。已按規定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
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務于2013年4月15日至4月23日在工作時間(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將以下材料交內江市東興區人才交流中心(內江市東興區中興路51號,原內江市東興區人民政府三樓,聯系電話:0832-2288102),以便審查。
(1)“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和大學生村(社區)干部:服務所在地縣以上團委(或組織部、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證明、考核材料、服務合同(協議)和服務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2)申請加分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現役證》、《優秀士兵證》、有關獎勵證書(證章)和專科及以上畢業證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材料不齊備、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自負。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