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試成績的計算方法、合格分數線、考核人選的確定
(一)筆試卷面總分100分,占考試綜合成績的50%;考試成績將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昆明市盤龍區政務公眾信息服務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
(二)面試總分100分,占考試綜合成績的50%。
(三)考試綜合成績按百分制計算,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試綜合成績將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昆明市盤龍區政務公眾信息服務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如果出現綜合成績并列的情況,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入下一階段。
(四)經公示無異議的,依據考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上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 :1的比例確定參加考核和體檢人選。若出現考試綜合成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為參加考核和體檢人選。
七、考核、體檢
(一)考核由昆明市盤龍區園林綠化局組織實施。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實績和學習情況等,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確定為擬聘人員;由昆明市盤龍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安排擬聘人員到縣級以上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二)在考核和體檢階段自動放棄或考核、體檢不合格者,由昆明市盤龍區園林綠化科技站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并書面告知理由。因此產生的空缺可從本崗位在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聘用
(一)根據考核、體檢情況確定擬聘人員,在本單位及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昆明市盤龍區政務公眾信息服務網公示7個工作日。
(二)公示無異議的,按照有關規定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三)擬聘用人員在辦理聘用手續前,須提供由云南省教育廳學歷認證部門出具的本人學歷、學位證書認證材料。
九、招聘紀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委、監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監督。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受理群眾的舉報,并按管理權限及時處理。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考試,已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考核和體檢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