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示
考核成績等有關事宜,可登陸云陽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站查詢。經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云陽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站信息欄目中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經縣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聘用后,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文件精神進行管理,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待遇。招聘人員須在云陽縣服務滿5年及以上方可申請流動,未滿服務期者,取消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
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對照報考崗位條件應在201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畢業證或學位證,否則不予聘用。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五、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須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違反考試規定及聘用紀律的,一經查實,取消其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招聘工作,招聘過程接受社會的廣泛監督,以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
本《簡章》由云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