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考核或體檢中不合格的人員,由祿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并書面告知理由。因此產生的空缺從本崗位合格分數線以上應聘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聘用
根據考核、體檢情況確定擬聘人員,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縣人民政府審批辦理聘用手續,再按照有關規定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
六、招聘紀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委、監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監督。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受理群眾舉報,并按管理權限受理及處理。
(二)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應回避。
(三)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我縣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已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考試資格和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考核和體檢過程中有舞弊行為的;
3、其他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的。
七、其他事項
(一)自愿放棄面試、考核、體檢資格
1、進入面試人員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須在面試名單公示之日起3天內,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申請,空缺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因特殊情況出現等額進入面試的,可正常進行面試,但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須達到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考核、體檢。
2、進入考核人員自愿放棄考核、體檢資格的,須在考核名單公示之日起3天內,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申請,空缺名額從總成績合格分數線以上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二)下列情況,相應崗位在達到考核、體檢條件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1、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提交本人親筆簽名書面情況說明);
2、公示期滿10個工作日內,聯系不上擬聘人員本人的。
(三)未盡事宜按照《昆明市事業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試行)》(昆政辦〔2008〕80號)文件及相關規定執行。
(四)本簡章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八、監督舉報電話:
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紀委監察局:0871-68999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