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引才單位填寫《事業單位聘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并附接收意見、考核材料及其他相關材料報黔東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查,再按干部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辦理聘用審批手續。
聘用人員應嚴格按聘用合同進行管理。聘用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到我州事業單位工作的畢業生,按政策規定實行見習期制度,見習期滿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見習期間考核不合格的,按規定程序和批準權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員,與單位約定最低服務年限。
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引進單位報到。無故超過7天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在本次專項引進中,如遇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環節出現不合格或放棄的,按本《人才引進實施方案》規定程序和條件依次遞補。
六、其他事項
本次人才引進工作發布的各項招考信息(如資格審查、減少或取消職位、職位名次等內容)都將在黔東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gzqdn.lss.gov.cn)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因考生未閱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未盡事宜由中共黔東南州委組織部、黔東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研究確定。
七、紀律監督
(一)引進工作嚴格按照《黔東南州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細則(暫行)》等有關規定的紀律和要求執行。
(二)引才單位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在履行引進工作的命題、考試、體檢等職責及辦理其他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應回避的親屬關系或者可能影響引才工作公平、公正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三)對違反公開引進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視其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為了維護本次引才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客觀性,凡發現并經查實考生的報名、考試、體檢、考察、聘用等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四)本次引才考試(測評)均不指定考試范圍和考試用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引才工作接受同級人大、政協、紀檢(監察)部門及新聞單位和社會監督。引進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