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考范圍及報名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本市戶籍或生源的大專及以上應往屆畢業生;
2.省級以上機關統一選派在畢節鄉鎮基層項目服務在崗或取得服務證的人員(含“一村一大”、“選聘高校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及“西部志愿者”);
3.納雍縣所轄鄉鎮基層村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且在2013年1月21日前任職。
(二)招聘條件
1.大專及以上學歷,村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報考學歷放寬至中專(含技校、職高、高中);
2.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78年2月16日以后出生)。其中,村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主任、副主任報考年齡放寬到40周歲(1973年2月16日以后出生)。
3.身體健康,能堅持招聘崗位的正常工作;
4.符合報考職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專業及其它資格條件(詳見職位一覽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截止2013年2月16日服務期未滿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及“畢節市鄉級計生特崗工作人員”;
2.偽造有關證件、證明材料或有其它弄虛作假行為的;
3.本縣在職在編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
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或有其它嚴重違法違紀行為的;
5.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6.法律、法規規定不能報考的。
四、加分政策
(一)農村獨生子女戶和二女結扎戶子女在筆試成績中加10分。
(二)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我縣所轄民族鄉的在筆試成績中加5分。
以上加分只能享受其中一項,不作累計加分。加分均在筆試成績按百分制折算前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