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檢醫院在體檢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項目檢測。因特殊情況在體檢或復檢時需作乙肝項目檢測的,由市招聘工作辦公室確定。
體檢和復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人員名單、時間由各區(市、縣)另行通知。
十一、考核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考核對象。考核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學習或工作表現、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是否屬簡章規定的不得報考人員,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考核工作由各區(市、縣)負責組織實施。考核組由2人以上組成,考核組應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結論、提出聘用建議意見。
考核不合格的,由各區(市、縣)報經市招聘工作辦公室審定并確認后,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十二、公示及辦理聘用手續
(一)公示
經筆試、面試或試教、體檢、考核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各區(市、縣)在其網站及各鄉(鎮)公示欄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辦理聘用手續
按照省、市關于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的規定,對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由各區(市、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各區(市、縣)根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的聘用文件,按照管理權限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公開招聘工作結束后,由各區(市、縣)組織部門按照省委、市委的有關要求安排新聘人員駐村幫助工作。其中,未取得畢業證書的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暫不辦理聘用手續,由各區(市、縣)組織部門先出具相關證明到村幫助工作,待其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證書后,再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相關要求辦理聘用手續;此段工作時間內按省的有關規定發放生活費,其工齡按聘用手續批準的時間起算。
本次公開招聘的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未按規定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截止2013年9月30日仍未取得報考崗位要求學歷證書的不予辦理聘用手續。
十三、工作要求及有關說明
(一)紀律監督
認真落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關于回避制度的規定,對違反回避規定的公開招聘行為,及時予以糾正,對相關人員予以批評教育,造成不良影響的,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