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人員隊伍建設,促進各項事業快速健康發展,根據《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及《黔南州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意見(試行)》(黔南委辦字[2007]24號)文件精神,惠水縣2012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據西南農業人才網(www.88888263.com)了解,本次農業服務中心將面向“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三支一扶項目”大學生、“西部志愿者”招聘6名工作人員。為確保公開招聘工作順利完成,特制定本簡章。
一、工作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專業測試(限縣廣播電視臺職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計劃及職位
招聘單位 | 招聘職位 | 職位代碼 | 招聘職位簡介 | 招聘名額 | 學歷要求 | 專業要求 | 備注 |
長田鄉農業服務中心 | A | 01 | 從事農業技術推廣工作 | 1 | 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 | 專業不限 | 該職位僅面向“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三支一扶項目”大學生、“西部志愿者”報考 |
擺榜鄉農業服務中心 | A | 01 | 從事農業技術推廣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 專業不限 | 該職位僅面向“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三支一扶項目”大學生、“西部志愿者”報考 |
長安鄉農業服務中心 | A | 01 | 從事農業技術推廣工作 | 1 | 國民教育大專及以上 | 專業不限 | 該職位僅面向“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三支一扶項目”大學生、“西部志愿者”報考 |
惠水縣斷杉鎮農業服務中心 | A | 01 | 從事農業技術推廣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 | 專業不限 | 該職位僅面向“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三支一扶項目”大學生、“西部志愿者”報考 |
羨塘鄉農業服務中心 | A | 01 | 從事農業技術推廣工作 | 1 | 國民教育大專及以上 | 專業不限 | 該職位僅面向“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三支一扶項目”大學生、“西部志愿者”報考 |
斗底鄉農業服務中心 | A | 01 | 從事農業技術推廣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 專業不限 | 該職位僅面向“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三支一扶項目”大學生、“西部志愿者”報考 |
三、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本州戶籍或本州生源中專及以上學歷(不含黨校學歷)應、往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
2、州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的應屆畢業生;碩士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
3、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在黔南服務的“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及“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含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及以上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4年4月26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7年4月26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資格條件;
4、具有正常履行本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的考生,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2年4月26日及以后出生);
6、報考教師職位的考生不受戶籍或生源地限制;
7、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2009年以來(含2009年)招錄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以及經中共貴州省委組織部選調到基層工作的選調生(含選調到基層法院、檢察院工作的選調生);
2、被州內事業單位正式聘用且試用期未滿的工作人員;
3、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
4、2009年1月1日以來招聘的,截止到2012年 6月30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5、在讀的非應屆大中專及以上畢業生;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7、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8、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紀律行為的人員;
9、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2009年以來在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的人員;
10、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人員;
11、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在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
四、信息發布、報名、資格初審及加分
(一)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簡章確定后,通過相關媒體面向社會發布信息,時間為2012年4月26日至2012年5月6日。
(二)報名
1、報名方式、時間、地點
A、報名采取現場報名。
B、報名時間:2012年5月7至2012年5月10日,9:00-17:00。
報名費每人100元,繳費方式為刷卡繳費(銀聯卡)。報考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并繳納報名費后才能完成報名。
C、報名地點:惠水縣人民廣場。
2、報名要求
報名時,考生根據所報職位,按要求填寫《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
報考人員須持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可持《就業推薦表》);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或戶口簿原件);在職人員須持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中、小學教師還須持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證明);留學回國人員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據西南農業人才網(www.88888263.com)了解,定向到縣(市)的畢業生,提供所定向的縣(市)人事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符合放寬年齡條件的報考人員需提供相關職稱資格證書、外語合格證書、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等證明材料。
(三)資格初審
報名的同時現場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結果由審查人員簽名并加蓋各招聘單位公章,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人員不能報考。
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簡章,如實并完整填寫和提交本人相關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報名,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凡出現填報報名信息錯誤或在筆試、面試時提交的證件與報名時的不一致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報名及資格初審工作結束后,對緊缺專業或邊遠鄉鎮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可放寬至2:1比例,達不到2:1比例的,取消該職位招聘。職位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縣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給予改報其它職位。縣招聘辦在報名結束后對減少、取消的職位在網上進行公示。
按照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創業的意見》(黔黨發〔2009〕6號)中有關對應屆高校特困畢業生免收報名費的規定,符合特困生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到所在學校學生資助機構申請,由所在學校或學生資助機構出具相關特困生的書面證明,現場報名時經確認符合條件的即可免收報名費。
(四)加分
1、加分政策
對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在筆試總成績(百分制折算前)中給予加分,同時符合兩項及以上加分條件的,可累計加分。累計加分不超過10分。
①革命烈士或因公犧牲或見義勇為死亡并受縣級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見義勇為并受縣級以上表彰者,加5分;
②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的“西部計劃志愿者”至2012年6月30日在貴州服務期滿且服務期間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的,加5分;
③“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和“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至2012年6月30日在鄉鎮、村(社區)連續服務期滿一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加5分,服務期滿一年以上的人員每增加一年鄉鎮、村(社區)服務期再累加1分;
④部分職位中注明對報考人員獲得相應執業(職業)資格的給予加分(職位一覽表中已注明);
⑤在惠水縣被評為“平安家庭”子女報考的加1分;
⑥黔南州少數民族考生加5分。
2、加分確認
加分確認的審查工作與現場報名資格審核工作同進行。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考生,如實填寫加分申請表(符合2項加分條件的填寫在一張申請表上),并在現場報名時提交進行加分審查。提交加分申請表同時,須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①革命烈士或因公犧牲的公民的子女,須提供父(母)親原所在單位和所在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關系證明及革命烈士或因公犧牲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受縣級以上表彰的見義勇為者或見義勇為死亡的公民子女,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關系證明;
②西部計劃志愿者須提供貴州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或共青團縣委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出具的書面證明;“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須提供貴州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或共青團縣委出具“三支一扶”項目辦公室出具的書面證明;
③“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須提供服務縣(市)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工作辦公室出具的書面證明或提供《貴州省“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服務期滿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須提供縣(市)組織部門或縣(市)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工作辦公室出具的書面證明。據西南農業人才網(www.88888263.com)了解,以上證明均須注明畢業學校、派遣時間、服務單位及年限和在縣級以下單位服務時間以及年度考核等情況;
④獲得相應執業(職業)資格的報考人員提供相關執業(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證明材料;
⑤被評為惠水縣“平安家庭”子女報考時要求加分的,須提供惠水縣綜合治理辦公室證明;
⑥黔南州內少數民族考生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
報名結束之時不能提供加分所需證明材料的,過后不再受理加分申請!都臃稚暾埍怼方浛h招聘辦審核后,對其中符合加分條件的,在筆試前向社會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的,在筆試成績中予以加分。
3、筆試時間: 2012年5月26日,如遇更改筆試時間,將在惠水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另行通知。
4、準考證發放時間在筆試時間前三天發放(2012年5月22日至2012年5月24日)。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惠水縣人大、政協辦公大樓一樓領取。
五、考試
(一)報考惠水縣廣播電視臺職位,須進行專業測試;菟h廣播電視臺各招聘職位在專業測試后按3:1比例以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入筆試,如遇某一職位末位專業測試成績并列者,同時參加筆試。對進入筆試人數與所招聘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可放寬至2:1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2:1比例的,取消該職位招聘。專業測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1、專業測試分值100分;
2、專業測試時間:2012年5月16日;
3、專業測試的考生持有效證件原件參加測試;
(二)筆試
考試按A類、B類二個類別實行分類考試。
報考A類職位人員筆試測試科目:《職業能力傾向測試》(150分)、《公共基礎知識》(150分);
報考B類、C類職位人員筆試測試科目:《職業能力傾向測試》(150分)、報考職位所需《專業基礎知識》(150分);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形式,考試不指定參考用書。
筆試地點將在《筆試準考證》中注明。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蓋公安機關公章的戶籍證明)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其他證件不能替代。以上證件不齊全不能參考。
(三)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筆試結束后,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以本招聘職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如遇某一職位末位筆試成績并列者,同時參加面試。對進入面試人數與所招聘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可放寬至2:1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2:1比例的,取消該職位招聘。
面試總分100分,面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未達合格分數線者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報考人員須參加完本職位類別簡章規定所有科目及項目的考試,如未參加其中任一個科目或項目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三)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專業測試(限縣廣播電視臺職位)、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1、報考惠水縣廣播電視臺職位總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專業測試成績×40%+【(筆試成績+加分分值)(百分制折算后)】×30%+面試成績×30%。
2、其它職位總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加分分值)(百分制折算后)】×60%+面試成績×40%。
六、體檢
體檢在縣招聘辦指定的縣及縣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非指定體檢機構出具的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及有關規定執行。體檢根據職位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對象不合格的,或放棄體檢的、未按時限體檢的人員,從進入面試考生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者列為體檢對象。縣招聘辦可依職責權限進行復查。體檢結束后對考生提出的復查申請不予受理。
體檢醫院在體檢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項目檢測服務。因職業特殊需要在體檢時作乙肝項目檢測的,須報縣招聘辦研究同意。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的具體時間由縣招聘辦另行通知。
七、考察
對體檢合格考生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疾鞎r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考察工作由縣招聘辦統一部署實施,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成考察組具體負責實施?疾旖M由二人以上組成。在考察中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考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經縣招聘領導小組審定,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并按程序依次遞補。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2、2009年以來(含2009年)招錄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以及經中共貴州省委組織部選調到基層工作的選調生(含選調到基層法院、檢察院工作的選調生);
3、被州內事業單位正式聘用且試用期未滿的工作人員;
4、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
5、2009年1月1日以來招聘,截止到2012年6月30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6、在讀的非應屆大中專及以上畢業生;
7、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8、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9、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紀律行為的人員;
10、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2009年以來在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的人員;
11、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人員;
12、截止到2012年8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職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或執業(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
13、截止到2012年9月30日未能提交個人人事檔案的考生;
14、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15、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人員。
八、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縣招聘辦在有關媒體進行為期七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有舉報并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尚難查實的,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進行遞補工作。
(二)聘用審批
對公示期間無異議的,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行文,并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最低服務期限為3年(含試用期)。
被聘用人員應按縣人事部門通知要求按時到用人單位報到。超過規定報到時間20天仍未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要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的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咨詢電話(工作時間):
0854-6221068(惠水縣人力資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0854-6221862(惠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干部辦)
監督電話(工作時間):
0854-6221197(惠水縣紀委監察局)
十、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也不舉辦任何培訓班或委托任何個人或機構舉辦培訓班。
十一、在招聘過程中,招聘辦發布的各項招聘信息都將在縣對外公開的媒體或網站上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媒體或網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閱讀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對發生因考生聯系電話變更、關機、停機、呼叫轉移或不接電話等造成招聘單位或招聘辦聯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十二、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需補充說明的內容,將及時在惠水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十三、本《招聘簡章》解釋權屬惠水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未經允許嚴禁轉載。(詳情登錄惠水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gzh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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