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人事廳《關于印發<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的通知》(黔人發[2006]4號)和州人事局《關于印發<黔東南州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細則(暫行)>的通知》(州人發[2006]10號)文件精神,經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第二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據西南農業人才網(
www.88888263.com)了解,本次將招聘13名園林、林業相關專業工作人員,15名水利相關專業工作人員。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的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
1、戶籍或生源系本州的應、往屆中專及以上畢業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中專學歷報考者僅限本縣戶籍或生源);
2、本州外2011屆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畢業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戶籍不限;
3、由省級及以上統一選派且現仍在黔東南州服務的“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和“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選聘生戶籍不限。
(二)招聘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事業心,服從組織分配;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3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的報考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體條件符合黔人發〔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等相關規定;
5、具備招聘職位所規定的其它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2008年1月1日以來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業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工作人員;
2、定向到具體行業(單位)、縣市的應屆畢業生;截止報名時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在讀的非應屆大中專及以上畢業生;
4、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職位如下:
招聘單位 |
編制數 |
實有人數 |
空編數 |
職位代碼 |
招聘崗位類型 |
招聘崗位簡介 |
招聘人數 |
學歷 |
專業 |
備注 |
丹寨縣林業局林業科技推廣站 |
5 |
3 |
2 |
14 |
專業技術崗位 |
從事林業科技推廣應用工作 |
2 |
中專及以上 |
林業技術類、生態學、森林資源類、園林 |
|
丹寨縣林木林地權屬糾紛調處辦公室 |
3 |
1 |
2 |
15 |
專業技術崗位 |
從事林木林地權屬糾紛調處工作 |
2 |
中專及以上 |
林業技術類、生態學、森林資源類、園林、地理信息系統 |
|
丹寨縣園林綠化辦公室 |
3 |
0 |
3 |
16 |
專業技術崗位 |
從事園林綠化工作 |
3 |
中專及以上 |
林業技術類、生態學、森林資源類、園林 |
|
丹寨縣木材檢查站 |
12 |
4 |
8 |
17 |
管理崗位 |
從事林政管理工作 |
7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 |
不限 |
五里關3人、老冬寨4人。 |
鄉鎮林業站 |
31 |
25 |
6 |
18 |
專業技術崗位 |
從事營造林和森林資源管理工作 |
6 |
中專及以上 |
林業技術類、生態學、森林資源類、園林 |
龍泉鎮1人、興仁鎮2人、排調鎮3人。 |
丹寨縣水利局 水利勘測設計室 |
8 |
5 |
3 |
19 |
專業技術崗位 |
從事水利水電工程規劃、勘測設計工作 |
3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 |
水利水電工程、水利工程、水利水電建筑工程、水利大類 |
|
丹寨縣水利局 水利建設與管理站 |
9 |
5 |
4 |
20 |
專業技術崗位 |
從事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與管理工作 |
3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 |
水利水電工程、水利工程、水利水電建筑工程、水利工程監理、水利水電工程管理、水利大類 |
|
丹寨縣水利局 農村水利和電氣化發展站 |
5 |
4 |
1 |
21 |
專業技術崗位 |
農村“三小”水利工程歲修、整修;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代然料等工程項目的規劃、建設管理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 |
水利水電工程、水利工程、水利水電建筑工程、水利工程監理、水利水電工程管理、水利大類 |
|
丹寨縣水利局水利水電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站 |
2 |
1 |
1 |
22 |
專業技術崗位 |
從事水利工程、小水電工程建設質量與安全的監督、管理、驗收 鑒定、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 |
水利水電工程、水利工程、水利水電建筑工程、水利工程監理、水利水電工程管理、水利大類 |
|
鄉鎮水利站 |
17 |
9 |
8 |
23 |
專業技術崗位 |
從事轄區內水利水電工程規劃、勘測設計、施工管理、質量監督、水利水電工程日常運行管理與維護工作 |
7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 |
水利水電工程、水利工程、水利水電建筑工程、水利工程監理、水利水電工程管理、水利大類 |
興仁鎮1人、排調鎮1人、揚武鄉1人、長青鄉2人、南皋鄉1人、雅灰鄉1人。 |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1年12月20日至12月23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30
2、報名地點:丹寨縣行政中心一樓
3、報名要求:
(1)每一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聘用單位的一個職位(報考鄉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鄉鎮林業站和丹寨縣木材檢查站等單位的,待政審考察合格后,按報考單位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由考生依次選擇聘用單位)。考試的方式方法根據報名情況確定。
①一個職位的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到和超過1:3比例的,需組織筆試,筆試后再按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及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遇某職位進入面試人員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
②一個職位的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在1:3以下(不含1:3)的,如該職位報考人員的學歷均為大學專科及以上的,可不再組織筆試,直接進入面試環節;如該職位報考人員學歷既有大學專科又有中專或全部為中專的,則該職位計劃予以減少或取消。
③一個職位的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在1:1以內的,如該職位報考人員的學歷為大學專科及以上的,可采取考核考察選拔的方式確定擬聘用人選,但擬聘用人選在校所有學科的平均成績不得低于70分(成績單上學科成績未標明具體成績分數的,按優85分,良和中75分,及格60分計);如該職位報考人員學歷為中專的,則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
(2)報考人員持畢業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本州生源現戶口不在本州的,還需提供原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書面證明;報考教師崗位的往屆畢業生須持相應專業的教師資格證書;在職人員須持所在單位及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和“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選聘生須持所在服務地縣(市、區)團縣委或“引導辦”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材料報名。報考人員根據所報考職位,按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一份(《報名登記表》填寫要真實清楚,如填寫錯誤或虛假信息,責任自負),同時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張,報名考務費按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
(二)報名資格審查
據西南農業人才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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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報名的工作人員根據考生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本《實施方案》規定的報名條件和填報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同時按照《實施方案》規定的報名條件和填報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核準,經核準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簽名和簽署同意報名意見,并加蓋丹寨縣人社部門印章。
(三)準考證發放
考生于2012年 1月5日至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持報名收費發票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到丹寨縣行政中心一樓領取準考證。
三、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
筆試考試均不指定參考用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筆試考務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筆試時間為2012年1月7日 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統一設在丹寨縣縣城所在地,具體地點見準考證。筆試考生須持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二)面試
筆試結束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考生筆試成績向社會進行公示無異議后,按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及招考職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報考比例超過1:3以上的崗位,因筆試出現缺考、違紀、棄權等原因致使面試人員達不到1:3以上比例的,考生筆試成績分數為60分及以上的,可進入面試,但考生面試成績分數需達到該生所在面試考場所有考生(不含放棄面試考生)面試平均成績及以上才能按規定比例進入體檢;
報考比例超過1:3的崗位,參加面試人員因缺考、違紀、棄權等原因致使面試人員達不到1:3(含直接入闈面試,但面試人員比例達不到1:2)的,考生面試成績分數需達到該面試考生所在面試考場(不含放棄面試考生)面試平均成績及以上才能按規定比例進入體檢;如參加面試考生面試成績達到該面試考生所在面試考場(不含放棄面試考生)面試平均成績的人數超過本職位計劃招聘人數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體檢人員。
面試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地點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另行通知。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綜合素質的運用能力及適應招聘職位工作的能力情況。面試內容及面試方式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有關規定確定,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三)總成績比例計算
1、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即: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2、一個職位的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在1:3以下(不含1:3)的,總成績=面試成績。
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未參加面試或面試成績無效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四、體檢
考試結束后,考生總成績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向社會進行公示無異議后,按各招聘職位計劃數1:1的比例以及考生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考生列為體檢對象;如出現筆試成績相同的,則對其重新進行面試,以再次面試成績高的列入體檢對象),對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是否從報考該職位考生的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商用人單位確定,如需遞補,按本《實施方案》規定條件進行。
本次體檢參照公務員招錄體檢標準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按黔人發〔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據西南農業人才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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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考生對體檢項目要求復查的,采取當場提出申請、當場復查的方式進行。復查結果由現場紀檢監察人員、體檢醫生和體檢考生本人當場簽字確認;體檢考生對體檢和復查結果拒絕簽字的,由現場紀檢監察人員和復查醫生注明情況,視為認可體檢考生檢查和復查結果。體檢結束后提出的復查申請不予受理。
對于不能當場得出體檢結果的體檢項目,如出現體檢異常情況,須延伸復檢的,由體檢醫院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確定并在3個工作日內組織復檢考生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核
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核對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察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廉潔奉公等情況進行考核。應屆畢業生以學籍檔案為主要內容。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招聘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核不合格或放棄考核的,按本《實施方案》規定條件和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無遞補對象的不再遞補。
在考核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資格:
(一)2008年1月1日以來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業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工作人員;
(二)定向到具體行業(單位)、縣市(非丹寨縣)的應屆畢業生;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三)在讀的非2011年應屆大中專及以上畢業生;
(四)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五)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六)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20日內,未能提供有效個人檔案的;
(七)不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相關條件的人員;
(八)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九)經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況。
六、聘用審批
經考試、體檢、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屬新參加工作的人員,由聘用單位填寫《事業單位聘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審批表》(一式3份),并附接收意見、考核材料及其他相關材料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查,再按干部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屬正式干部的,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工作調動手續,并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聘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有聘(錄)用(勞動)合同的,在新單位正式聘用前,須與原單位解除或終止合同關系。
聘用單位擬聘用人員,經人社部門審核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棄的,是否遞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商用人單位確定,如需遞補,按本《實施方案》規定條件進行。參加面試考生全部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不再遞補。
聘用人員應嚴格按聘用合同進行管理。聘用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到我縣事業單位工作的畢業生,按政策規定實行見習期制度,見習期滿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見習期間考核不合格的,按規定程序和批準權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含見習期),三年內不得參加其他招考(聘)或提出工作調動等事宜。
同時考取幾個縣或州的考生,可以選擇,但必須在正式行文聘用之前作出選擇,州人社部門正式行文聘用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調動)到其他縣市。
七、紀律監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嚴格按照《黔東南州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細則(暫行)》規定的紀律和要求執行。
(二)用人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題、評卷、監考、面試考官、體檢等職責及辦理其他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應回避的親屬關系或者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三)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視其情節輕重,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為了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客觀性,凡發現并經查實考生在報名、考試、體檢、考核、聘用等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四)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接受同級人大、政協、紀檢(監察)部門監督及新聞單位和社會監督。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八、丹寨縣人民政府網站(網址:http://www.qdndz.gov.cn/)是本次公開招聘的唯一官方網站,在招聘過程中,所有招聘信息都將在丹寨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網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閱讀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對考生填寫、提供信息錯誤或弄虛作假,以及因考生聯系電話變更、關機、停機、呼叫轉移或不接電話等造成招聘單位聯系不上考生等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九、丹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責任主體,未盡事宜由丹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55-3611127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
0855-3695062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
監督電話:0855-3611547 縣紀委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