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門 |
單位 |
招聘名額 |
崗位名稱 |
崗位要求 | |||
學 歷 |
專 業 |
其他 |
專業科目 | ||||
市政園林管理局 |
園林綠化管理中心 |
2 |
專技人員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專科及以上 |
園林、風景園林 |
30歲以下 |
園林規劃基礎知識 |
注:表中年齡要求:“30歲以下”系指1981年11月21日后出生,“35歲以下”系指1976年11月21日后出生,“40歲以下”系指1971年11月21日后出生。
二、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范圍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符合招聘條件及要求的人員。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秀山自治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和在服務期間未解除協議的選派到鄉鎮基層工作的大學生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備擬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詳見《一覽表》);
4.身體健康。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照報名、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1年11月21日至11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報名地點:秀山自治縣行政審批大廳(中和鎮渝秀大道財政局2樓)
聯系電話:023-76672106 76895844
3.報名手續及資格審查:
(1)據西南農業人才網(www.88888263.com)了解,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考人員持本人身份證、近期同底版一寸照片2張、畢業證、學位證及報考崗位所需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填寫《秀山自治縣2011年第四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經初審合格后按規定繳納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報名者對所提供的報名信息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原則上要求現場報名,不接受網絡報名和電話報名,如考生本人無法參加現場報名,可采取委托報名方式,委托報名具體流程為:報考者填寫報名表,提供本人手寫委托書和身份證復印件交予被委托人,由被委托人攜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委托人委托書、身份證復印件及報考職位所需資料原件與復印件到報名點進行資格初審,初審通過后交納考試費用。
(2)除縣衛生局下屬縣人民醫院護理1和護理2崗位開考比例為1:2外,其余擬招聘崗位職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必須達到1:3方能開考。未達到該比例的,取消或相應遞減擬招聘職數至規定比例。
(3)領取準考證:參考人員憑身份證、繳費收據原件于2011年12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在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二)筆試
筆試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考試,均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總分各100分。公共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專業科目詳見《一覽表》,考試內容為該崗位相應專業基礎知識。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三)資格復審
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面試前對進入面試人選的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者,取消面試資格,其缺額按該崗位考生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準考證及本簡章要求的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普通話等級證書及執業資格證等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考生所提供的畢業證均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學歷證書查詢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通過,否則不予認可。
如因考生缺考或資格復審不合格且無遞補人員導致進入面試人員數達不到簡章規定1:2面試比例的,擬聘崗位數按復審合格人員數1:2比例按四舍五入重新確定,如因考生缺考或資格復審不合格且無遞補人員導致該招聘崗位僅有1名考生進入面試的,該名考生筆試成績須達到60分方能進入面試,否則,取消該崗位招聘名額。
資格復審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
面試以結構化面試或無領導小組討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結束的當天向應試人員公布面試成績、總成績和參加體檢人選名單。
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成績在60分以下的,須報縣人力社保局備案。
面試方式、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為: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成績×30%+專業科目成績×30%+面試成績×40%。
(六)體檢
據西南農業人才網(www.88888263.com)了解,體檢人選按擬招聘崗位職數,根據該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最后一名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則依次以公共科目、專業科目考試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體檢工作由秀山自治縣人力社保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的規定執行。體檢中,嚴格執行《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規定,積極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的就業權利。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體檢者承擔。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秀山自治縣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空缺時,則在本崗位面試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秀山自治縣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工作業績、現實表現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綜合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空缺時,則在本崗位面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公示
考察工作結束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由秀山自治縣人力社保局在秀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報考單位、報考職位、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所學專業、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及各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公示結束后,沒有發現問題或者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的進入下一程序。
(九)聘用及待遇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秀山自治縣人力社保局分別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一經聘用,須在招聘單位工作滿五年方能調動,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聘用人員按規定執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聘用到縣衛生局下屬中醫醫院放射、中醫針灸等崗位的人員,須在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崗位所需的職業(執業)資格,未取得者解除聘用關系。
四、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嚴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秀山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
秀山自治縣2011年第四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