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畢節地區人事局《關于印發<畢節地區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辦法>》的通知(畢署人字[2006]131號)、《畢節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對<威寧自治縣簡化程序公開招聘引進高中骨干教師、縣直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緊缺專業技術人才和公開考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請示>的批復》(畢署人社復[2011]80號)和《關于對威寧縣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考聘用工作人員的批復》(畢署人社復[2011]121號)文件精神,經2011年4月13日第四次縣長辦公會議、2011年3月12日和2011年4月14日常委會議研究同意,并經縣人民政府報請自治縣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86次和第87次主任會議審議通過,同意威寧自治縣面向社會公開考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18名,據西南農業人才網了解,本次將招聘14名農業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考聘的工作原則及程序
嚴格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競爭、擇優聘用原則。實行公開條件、公開報名、公開考試、公開監督、公開聘用等方式進行。按照制定考聘計劃、發布考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審查、體檢確定擬聘用人員、公開考聘結果、聘用的程序進行。
二、考聘對象的基本條件及報名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踐行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具有較高的政治思想覺悟;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全面扎實的學科理論知識,具備考聘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及工作能力,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和敬業精神;
4、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和家庭精神病史,能堅持考聘崗位的正常工作;
5、符合考聘崗位職責要求的其它條件。
(二)報名資格條件
1、全日制普通學校中專及以上學歷應(往)屆畢業生(所需學歷、專業及其它報考條件詳見如下),中專學歷除中師外,其余中專學歷限2011年3月31日前屬威寧戶籍,專科以上戶籍不限;
單位 |
職位 |
職位名稱 |
招考人數 |
學歷 |
專業 |
威寧縣商務與投資促進(招商)局 |
05 |
工作人員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 |
動物醫學、畜牧獸醫、動植物檢疫、動物養殖與疾病防治、動物衛生檢驗、動物集約化生產與疫病防治、獸醫 、動物防疫與檢疫 |
威寧縣環境監測站 |
01 |
工作人員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環境科學、環境保護與監測、環境凈化與監測技術 |
威寧縣環境監察大隊 |
01 |
工作人員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環境工程、環境保護、環境評價與管理 |
威寧縣石漠化防治管理中心 |
03 |
工作人員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經濟林、草業科學、草業技術、植物保護、植物科學與技術、現代林業技術、種植養殖 |
04 |
工作人員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水土保持、水文與水資源工程、水利工程 |
產業園區管委會 |
02 |
工作人員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財政學、金融學、國民經濟管理、環境經濟、農業經濟、勞動經濟、投資經濟、金融經濟、國際金融、物資經濟、工程造價、計劃統計、商務金融管理 |
貴州草海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綜合治理科 |
02 |
工作人員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 |
環境監測與治理技術、環境監測與評價、農業環境保護技術、水環境監測與保護、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農業資源與環境、水土保持、農業環境保護、漁業環境保護、環境保護、資源與環境、園林與環境保護、環境科學、生態學 |
貴州草海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科研科 |
07 |
工作人員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 |
自然保護區建設與管理、森林生態旅游、森林資源保護與游憩、生物資源利用技術、植物保護、野生植物資源開發與利用、水生動植物保護 、水產養殖技術、植物檢疫、水產養殖學、漁業技術管理、漁業技術管理、水產品貯藏與加工、漁業綜合技術 |
貴州草海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野生動物保護和救護中心 |
08 |
工作人員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 |
野生動物保護、野生動物保護與自然保護區管理、動物醫學、動物防疫與檢疫、畜牧獸醫、獸醫、動物科學、養殖技術、動植物檢疫、動物養殖與疾病防治、動物衛生檢驗 |
2、年齡三十五周歲以下(1976年4月30日以后出生),本縣村衛生室人員放寬到四十周歲以下(197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三)下列人員不予報考
1、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人員;
2、受立案審查尚未結案的人員;
3、財政拔款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含特崗教師)。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1年5月5日至2011年5月8日;
(二)報名地點:貴州省草海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會議室(威寧自治縣人民政府對面);
(三)報名辦法:
1、報名者報名時填寫報名登記表,并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報名:
(1)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應屆畢業生持就業推薦表、村衛生室人員還應持縣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出具的本縣村衛生室衛生人員證明,中專學歷人員還應持公安機關出具的2011年3月31日前屬威寧戶籍證明和家庭戶口簿;
(2)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4張,考務費100元。
2、報名者經報名審查合格后取得考試資格。
四、加分待遇
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總成績中加3分。
五、考聘比例
考聘按1:3的比例進行,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3時,按實際報考人數調整比例擇優聘用,同一職位報名人數形不成競爭的不開考。
六、筆試科目、時間和地點
1、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總分100分;
2、筆試時間:2011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
3、筆試地點:見準考證(憑有效身份證于2011年5月19日在威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領取準考證)。
七、審查
經筆試上線人員列入審查對象,審查內容主要為遵紀守法情況、學籍情況、單位證明等。縣考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審查工作。
在審查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由縣考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取消考生的擬聘用資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
2、有犯罪前科和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的;
3、有政治、經濟和其他問題的;
4、患有較嚴重遺傳、傳染性疾病人員或不能堅持考聘崗位正常工作的;
5、不符合報考職位資格條件的;
6、受黨紀政紀處分未解除處分人員的;
7、使用虛假信息或報考專業與報考職位所需專業不一致的;
8、經考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況的。
八、體檢
按各職位應聘名額經筆試上線、審查合格者等額體檢,體檢標準按照國家《2010年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九、聘用
1、經筆試、審查、體檢合格后確定擬聘對象,并由縣考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縣人民政府網站、電視等媒體及政務公開欄進行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按報考職位予以聘用,同一職位末位分數并列時重新考試(不加照顧分),不超編進人。用人單位根據相關規定按職位辦理相關聘用手續、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和增員審批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并經人社部門鑒證。一經聘用,五年內不準調離聘用單位,報考鄉鎮同一事業單位的人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崗(分數并列時抽簽選崗);
2、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統一辦理聘用手續。擬聘人員全部納入全額撥款事業編制,由財政統一撥付工資,擬聘人員的社會保險事項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擬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中專生為一年,專科以上為半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紀律監督
考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聘程序、公開考試“三公開”制度,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現象的發生。工作人員和參考人員若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按照相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對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的考生取消考試聘用資格。